全市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
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保障现金流通秩序,是维护金融稳定、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进一步规范人民币现金收付行为,坚决杜绝拒收人民币现金等违法违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白银市分行、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向全市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守法律底线,自觉抵制拒收行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及《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除因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或法定职责而应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情形外,不得拒收现金,不得要求或诱导他人拒收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损害现金支付便利。
二、尊重支付选择,畅通现金收付渠道
充分尊重消费者支付方式自主选择权,凡采取人工方式收款、提供面对面服务、线上预约或交易,线下完成服务或货物交付,且具备当面收款条件的收费单位、经营主体,应支持人民币现金支付。保持合理的零钱备付,具备必要的收现条件,保证现金支付顺畅。对于采取无人值守、机具设备等自助服务模式的,应在醒目位置标识支付方式,现金收取转换方式及服务联系电话,以适当方式满足社会公众在特殊情况下(如无法使用移动支付、网络故障、设备故障等)的现金支付需求。采用“一卡通”结算、进行统一管理的园区、厂区、景区、学校等场所,应提供便利的现金充值和退卡服务。采取转换手段收取现金,不得收取手续费或设置限制条件,造成转换不便。
三、强化合规经营,规范服务行为管理
立即开展现金收付行为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是否存在张贴“拒收现金”告示、工作人员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对现金支付设置额外限制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明确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法律后果,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意识,确保现金收付渠道畅通、服务规范。对偶发性未收取社会公众持有的不宜流通人民币、以及对纪念币识别、人民币真伪有异议的,应本着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尊重社会公众合法自主选择权的原则,与付款人协商解决争议,不作为拒收现金处置。对于持有大量硬币、小面额纸币用于支付,超出其正常清点能力的,需协商解决或引导其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兑换为适宜券别后支付,不得以此为由拒收。
四、履行社会责任,共建和谐支付环境
积极履行经营主体社会责任,主动践行诚信经营理念,支持现金、非现金支付方式兼容共生、和谐发展。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畅通投诉反馈渠道,妥善处理现金支付相关纠纷。各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会员单位规范现金收付行为,共同营造“拒收现金违法、合规收付光荣”的良好氛围。
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人人有责;规范现金收付行为,家家受益。让我们携手并肩,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抵制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切实保障群众支付权益,为构建安全、便捷、和谐的支付环境贡献力量!
中国人民银行白银市分行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
★来源:白银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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