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近日,上海一位53岁的独居女子邓女士突发脑梗不幸离世,在其父母已经去世、没有配偶和子女,且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况下,其在抢救期间的临时监护、留下的600万元遗产继承问题接连出现,引发社会持续关注。这起案例,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独身群体在生命终点可能面临的现实困境——谁能替自己签字?身后事谁来办?留下的遗产由谁继承?

如何体面安排自己的余生和身后事,已不再是老年人的专属议题。中华遗嘱库最新发布的《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25年度)》(以下简称“《白皮书》”)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共有3234名未婚、不婚人士(以下简称“独身人士”)在中华遗嘱库登记保管遗嘱。从2017年至2025年,该群体的遗嘱订立数量增长超过5倍。其中,60周岁以下群体为绝对主力,女性占比高达68.52%,而“照顾父母”成为该群体订立遗嘱的首要考虑因素。

 2017-2025年:全国3234名独身人士立下遗嘱

当独身逐渐成为当下社会的多元生活方式,那些藏在平静日常之下的生命风险、那些未曾说出口的担忧与牵挂,也在真实地叩问每一个人。

上海53岁邓女士不幸离世后,其账户留下近6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她未婚、无子女、无法定继承人,生前也未订立遗嘱,导致遗产处置程序陷入窘境。3月31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指定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将依法依规处理邓女士的遗产、债权债务等问题。媒体此前亦曾报道,2025年12月,上海虹口区46岁女子蒋女士因病离世,因其父母早逝、未婚无子女,蒋女士的遗产依法由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接收。

这两起案例,引发越来越多独身人士开始思考自己如何体面地告别这个世界。《白皮书》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有3234名独身人士在中华遗嘱库登记保管遗嘱。具体来看,从2017年的101份攀升至2025年的616份,2023年更是较前一年翻倍增长,以708份创下历年峰值。

立遗嘱人群画像:中青年为主、女性意识更强、高知集中

对于这份“人生最后一份文件”,独身人群的态度正从“忌讳身后事”转向“主动做规划”。《白皮书》数据显示,从年龄段来看,3234名独身人士立遗嘱人群中,60周岁以下群体是绝对主力。2025年该年龄段立遗嘱人数达536人,占总人数的87.01%。

从性别来看,女性对遗产规划的意识和需求更为强烈。2025年,未婚、不婚立遗嘱人群中,女性有402名,占总人数的65.26%,几乎是男性(34.74%)的两倍多。这体现出女性对财产安全、情感托付的重视程度更高,对不确定性的风险预判更敏感。

同时,独身立遗嘱人群呈现出高知、高职、高收入特征。2025年数据显示,未婚、不婚立遗嘱人群中,企业高管占31%,专业技术人员占30%,两者合计超过六成。

此外,北京、广东、上海三地独身人群订立遗嘱数量占全国总量近八成,位居全国前列。而广东地区的多元化特征更为突出。2025年间,广东地区独身人群订立遗嘱数量累计达177份,占全国独身人群订立遗嘱总数量的28.73%,连续多年高于上海等地区,延续了广东地区文化观念开放、对多元生活方式接受度高的特点。

中华遗嘱库广东越秀分库主任范仲权表示:“广东地区未婚、不婚人群中,企业高管和专业技术人员占比突出,他们收入稳定、财产结构清晰,更注重通过订立遗嘱保护自身权益,避免财产传承过程中的各类隐患,立遗嘱已成为这一群体的‘常规权益保障手段’。”

初心

  令人动容:四成半为照顾父母

什么原因促使独身人群开始规划自己的“身后事”?答案令人动容——“照顾父母”成为独身人士立遗嘱的首要原因,以44.82%的比例远超其他选项。其次,“防止财产下落不明”(28.39%)和“简化手续”(11.35%)也是重要考量因素。一份份白纸黑字的遗嘱,逐渐成为对自己、对家人最郑重的交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民法典立法专家龙翼飞表示,不同婚恋人群遗嘱特征的变化,反映了社会转型期家庭形态的多元化发展,遗嘱已不再是单纯的财产分配文书,更成为人们梳理家庭关系、规避情感与财产风险的重要工具。

律师建议

  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遗嘱

上海两位独居女士离世的案例,共同揭示了独身人士面临的现实困境——突发失能时会陷入“无人签字、救治受阻”的僵局,身后遗产也会因无人管理而陷入长期“真空”。

广东家承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关元朝律师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独身人士遗产纠纷的核心痛点,在于“法定继承规则与个人意愿的错配”以及“遗产管理人缺位导致的程序障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方式主要包括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三种。上述三种继承方式的适用应遵循先后顺序,即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由于缺乏配偶、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极易流向关系疏远的旁系亲属,或最终因无人继承而收归国有,这可能与逝者生前的真实意愿相悖(如赠与朋友、同居伴侣或用于特定公益项目)。

针对独身人士,关律师建议构建“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遗嘱”三位一体的法律保障结构。

第一道防线是意定监护。意定监护允许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提前指定自己信任的个人或组织作为未来监护人。一旦未来因疾病、意外等原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该监护人将负责医疗决策、生活照料乃至财产管理。“这能有效避免陷入‘无人签字’的绝境,确保失能失智后仍能获得符合意愿的照护。”他解释。

第二道防线是遗赠扶养协议。独身人士可以与信任的朋友、邻居或养老机构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对方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身后财产作为对价赠与对方。他表示:“法律明确规定,扶养人不履行义务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为独身者换来了实实在在的晚年保障,也让付出与回报在法律框架下形成闭环。”

第三道防线才是遗嘱。关律师特别提醒,独身人士订立遗嘱时需要注意:一是立遗嘱人仅能处分个人合法财产,要清晰区分同居共有、家庭共有、虚拟财产及跨境资产属于自己的份额,避免处分他人份额导致遗嘱无效;二是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时务必写明完整身份信息,建议包含身份证号码,且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建议受遗赠人通过书面声明等方式清晰表示接受遗赠;三是建议选择专业机构担任遗嘱执行人,优先选择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中华遗嘱库等专业机构,确保丧葬、债务清理、财产分配可落地执行。

时代的巨轮,从未为谁停下。面对生命无常,你准备好写下这份“人生最后一份文件”吗?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采写:南都研究员 麦洁莹

数据来源: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25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