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晚,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航锦科技,证券代码:000818)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了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22026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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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立案调查可能与以下事项有关:

(1)2025年1月2日,辽宁证监局出具《关于对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蔡卫东、丁贵宝、慕继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航锦科技公司算力设备及芯片销售业务存在核算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同时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对部分子公司长期缺乏有效控制。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辽宁证监局对航锦科技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对公司董事长蔡卫东、总经理丁贵宝、财务总监慕继红三名核心高管出具警示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在四个月内两度更换审计机构,航锦科技的这一操作引发了市场和监管关注。

公司先于2025年12月告别了服务四年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然而,就在2026年3月初,当年报编制进入关键阶段、法定期限仅剩不足六十天时,公司再次公告,以战略需要为由转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短短三个月内两度更换审计机构,这一操作在A股市场极为罕见,如此紧凑的二次变更,其合理性与必要性值得深究。

(3)辽宁证监局查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航锦科技2021年至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中存在较严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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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暂定在2022年4月26日到2025年1月1日之间买入航锦科技股票,并且在2025年1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或在2026年4月3日收盘前买入航锦科技股票,并且在2026年4月3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8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我们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股票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