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15时许,静安区南京西路石门一路路口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当时,该路口东西向为绿灯,一辆电动自行车由驾驶人李某驾驶,自北向南闯红灯通行,其从左转待行车辆的间隙中突然窜出,形成“鬼探头”险情。尽管后方直行机动车驾驶人注意力高度集中,发现险情后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并迅速刹停,但因事发突然,仍未能完全避免碰撞。
所幸事故发生时双方车速均较慢,且李某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未造成严重伤害,仅导致轻微人伤及车辆物损。民警接警后迅速到场,通过现场勘察、调阅路口监控录像,并结合现场目击证人证言,全面还原事故真相,认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李某违反交通信号灯表示通行的行为是引发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依法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并对其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警方提醒:“鬼探头”类事故突发性强、风险高,非机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信号规则,杜绝闯红灯、随意穿行车辆盲区等危险行为。同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能在事故中有效降低伤害风险。广大交通参与者需共同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安全通行,共建有序道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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