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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奔腾融媒 新闻广播)
家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锦绣嘉苑小区的宋先生近日向节目组反映,自家房顶漏雨严重,想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却因整栋楼缴费率不足而被“卡了脖子”。
宋先生:我家房顶漏雨,想用维修资金,去年开始大面积漏雨。13年交的房,但在保修期内就开始出现漏雨了,当时不厉害。3月12日我给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打电话咨询了一下,他说我们这栋楼维修资金有70%到80%住户没有交,余额不足。
如果因为维修资金缴费不足而无法使用,该小区能否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来解决漏雨问题?面对业主的困境,锦绣嘉苑小区所属社区焦书记表示,根据房屋年限,小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还差一两年”。社区已关注到业主的漏雨反映,并曾让物业工作人员前往市物业办咨询维修资金的使用事宜,但目前尚未收到明确回复。
焦书记: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还差一两年,有部分业主反映漏雨现象了,上周我们让物业的去市里物业办去问了,看能不能用大修基金(维修资金),还没有回话呢。
宋先生还表示,自己查阅了《内蒙古自治区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发现屋顶漏雨属于应急使用范畴。
宋先生:我查阅了下自治区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这个房顶漏雨、墙面维修都属于应急维修。办法第12条说应该及时续交,但没有说禁止使用啊。现在因为很多人没交,导致我们交了钱的也修不了。
记者随后联系到小区物业王经理。王经理证实,业主反映漏雨问题的楼栋属于高层,共有两栋。她年前曾就此事咨询过相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缴费不足无法使用。
王经理:他们高层是两栋楼,维修资金缴纳的比例连三分之二也不到,我年前就问过一次,人家说维修资金缴费不足使用不了。我最近准备再去住建局问一下,看有没有应急维修的说法。
缴费比例不足,能否通过“应急使用”的通道绕过门槛?带着疑问,记者咨询了呼和浩特市物业服务中心主任杜树栋。他明确表示,启动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程序,虽然不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同意,但有一个前提条件不可逾越。
杜树栋:没有缴够三分之二是不能使用维修资金的,和应急不应急一点关系没有。为什么呢?我们说它(维修资金)使用的条件是必须达到三分之二,就说这个楼(三分之二的缴费率)。
记者:这个应急使用主要是不用业主签字(就可使用),是吧?
杜树栋:对!主要是不用业主签字。
记者:听众还说,国家没有要求缴够多少比例就能用,为什么自治区有这方面的要求呢?
杜树栋:因为《民法典》规定,使用维修资金签字的时候,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参与,或者决定业主事项的时候,必须是三分之二的人参与,只有缴够了三分之二的费用这些人才有权参与,这是三分之二人参与的初始条件。
对于交了钱却无法享受维修保障的业主,记者询问能否退还已缴纳的维修资金。杜树栋给予了否定的回答。他重申,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缴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每个业主的法定义务,因此不能随意退还。
交了钱却修不了房,锦绣嘉苑小区业主的困境并非个例。维修资金缴存率不足导致无法使用,一直是困扰全国各地的行业难题。顶层漏雨属于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范畴,屋顶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本应专款专用。然而,当一栋楼内相当比例的业主欠缴时,已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记者:郭春玲 朱凌慧
编辑:冯佳妮
审核:常俊青 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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