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胡凯程)清明前后,是群众祭扫高峰,也是山林火灾易发高发期。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传统祭祀方式,稍有不慎便可能引燃周边杂草林木,酿成火灾。一旦造成严重后果,行为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面临刑事追责。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的案件,被告人因失火罪被判处刑罚,给广大公众敲响警钟。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2025年清明节当天,被告人张某某在平谷区某村附近山坡林地祭祀时,使用打火机焚烧纸钱。因风干物燥,燃烧的纸钱被风吹散,瞬间引燃坟地周边杂草和植被,火势迅速蔓延至山坡林地,最终引发森林火灾。经专业机构鉴定,此次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达2.21公顷,造成43株林木被烧死,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284元。火灾发生后,被告人张某某委托他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查明,相关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火灾情况说明等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被告人张某某在祭祀烧纸时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过失引发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性,平谷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编辑 彭冲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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