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
金安郊区交管大队
严查酒醉驾!假期不“打烊”!
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酒驾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望所有驾驶人引以为戒:
01
4月3日13时52分许,蔡某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六安市金安区田园大道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8mg/100ml,涉嫌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2
4月4日14时20分许,汤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六安市金安区田园大道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3
4月4日15时16分许,吴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六安市金安区城北镇淠河河堤路与振兴路交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4
4月4日13时30分许,夏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X001县道双院墙村路段,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5
4月4日13时10分许,吴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在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凤凰村村道,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6
4月4日13时26分许,石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在六安市金安区城北镇淠河河堤路与振兴路交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07
4月5日13时20分许,高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在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凤凰村村村通道路,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9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驾危害触目惊心
触觉与操作失灵:酒精会麻痹神经,导致驾驶人无法精准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能力下降:对光、声刺激反应延迟,难以准确判断车距与车速,极易引发事故。
视觉障碍凸显:视野缩小、视像模糊,无法及时识别交通信号与潜在危险。
法律成本不可承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醉酒驾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清明节期间,金安警方将
全时段、全覆盖严查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零容忍、严执法,绝不姑息
平安出行,始于心间!
来源:金安郊区交管大队
编辑/杜婉婷 监制/兰天 终审/孙峰 朱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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