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1:00左右新京报发了一篇新闻,称著名演员黄晓明违反交通安全法。

具体内容如下

黄晓明本想晒父子骑行有多温馨,结果评论区变成普法现场。据极光新闻报道,4月4日,黄晓明通过微博发布照片,照片中,他本人骑着共享单车,9岁的儿子则骑着普通儿童自行车,在人行道前击掌、合影,画面温馨自然。网友对此似乎并不买账,“温馨是真的,但9岁娃不能骑车上路也是真的”。类似留言并非找茬儿,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须年满12周岁。黄晓明的疏忽或许也是对家长们的提醒,孩子不是学会骑车就可以上路,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安全,这一点可没有商量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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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批评教育之后,黄晓明于今天下午6:00发文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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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黄晓明。今天我必须为自己的疏忽郑重道歉。

昨日正值假期,我和小朋友也趁着春光户外骑行,本意是享受大自然,却在网友地提示下才知道,自己忽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驾驶自行车须年满12周岁”的规定,对此我深感愧疚。作为父亲,我本该以身作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与遵守法规放在首位。
借此机会,也想和所有家长朋友们共勉:孩子学会骑车不等于可以上路,交通安全容不得半分疏忽,遵守法规才是对孩子最好的保护。再次为我的错误向大家致歉,未来我一定会更加严谨。
刚刚我已经去交警部门接受处罚,但还在假期,工作人员建议节后过来,所以我会在上班时间再到相关交警部门接受处罚和批评教育,再次感谢大家的监督和提醒。

说到这个交通条例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对此也是一知半解,不知道的一方面因为自己没有小孩儿对此没有专门了解,知道的一方面是认为这个确实可能会造成一系列不好的后果。

能够看出来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微博下面大部分的人都是在表示这条条例很鸡肋很无聊,还有很多人认为黄晓明本身不应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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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个事情让我想到了前段时间发生的另一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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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3日,河北某道路一父亲带着自己的孩子骑行公路自行车参加某骑行团,在汽车路过时孩子因把握不了方向摔倒遭汽车碾压,因距离太近,道路狭窄,司机刹不住车并难以进行转向,最终导致这名11岁的孩子被碾压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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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因为道路情况不确定以及责任不明确,司机实际上承担了处罚的结果。

对此网友大多站在司机这一边,认为不应该让司机承担这样的后果。

但是这个事件里面的孩子是11岁,而黄晓明的孩子是9岁。

如果真要出了什么事情,那么责任是如何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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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觉得黄晓明道歉非常好,并且能够进一步扩大大家对于这一事件的理解。

说实话,如果现在在路上对随机路人进行劝阻,不让12岁以下的小孩儿骑车,我估计大部分的人会觉得劝阻他们的人是神经病,并对此嗤之以鼻。

这是为了自己安全而着想,也为了孩子的未来,12岁以下的孩子骑车最好还是在没有车辆的封闭路段。毕竟小朋友们对车的把控能力并没有那么大,如果旁边有车军过,万一小朋友们受到惊吓,车方向一偏摔倒,司机肯定是反应不过来的。

虽然我小时候也是在公路上经常骑车,但那个时候毕竟不懂,而且法律没有那么完善。

现在法律完善了,但是很多人依旧不懂,所以黄晓明这道歉真的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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