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防办公布祭扫引发森林火灾火情的典型案例,并发出提示:清明假期注意防风,文明祭扫谨防森林火灾。
案例一
2025年3月22日,房山区张坊镇村民卢某在野外祭祀烧纸引发森林火灾。3月23日,卢某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5月15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8个月。
案例二
2025年4月4日,延庆区四海镇村民潘某野外祭祀用火引发火情,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赔偿救援费用1.56万元。
案例三
2025年4月4日,平谷区熊儿寨乡村民张某野外祭祀用火引发火情,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以义务劳动抵偿救援费用2.44万元。
案例四
2025年4月4日,怀柔区九渡河镇村民张某、王某野外祭祀用火引发火情,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以义务劳动抵偿救援费用1.86万元。
北京市森防办4月3日10时至6日24时升级发布森林火险橙色预警:受大风天气影响,林区植被干燥,森林火险等级高。请勿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野外用火。发现森林火情,请拨打12119或119报警。
安全提示
●随着气温回升和清明节的到来,森林防火区农事活动、民俗祭祀、施工生产、踏青旅游等户外活动将大幅增加,天干物燥、火险高危,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严禁在林区吸烟、烧荒、烧纸、燎地边、燃放烟花爆竹、野炊、施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
●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和居住人员,要严格管理生活用火,防止跑火进山入林。
●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外,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处置扑救极为困难
30秒搞懂 森林防火“十不准”
来 源 | 北京应急
责 编 | 于会莹
审 核 | 穆 慧
监 审 | 郭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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