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的多重挑战,需从制度建设、执法协同、技术赋能、国际合作与社会共识五个维度系统施策,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生态化的保护体系。
体育,诞生于人类突破生理极限的本能渴望;而知识产权,则萌芽于经济活动中对创新和价值的守护。在人类历史的漫长画卷中,知识产权与体育起初是两条平行的河流,各自奔涌,互不相扰。然而,随着工业文明齿轮的转动,体育从田野走进场馆,从竞技变成产业,演变为融合技术创新和产业价值的复合型经济生态。现代体育产业以创新驱动、价值创造为核心,可凝练为五大支柱:器材、技巧、利益、公平与健康。其中,器材为基,是创新的物理载体;技巧为核,是智慧的凝练结晶;利益为引,是价值的正向激励;公平为尺,是竞技的根本底色;健康为本,是体育的人本关怀。五者环环相扣、动态共生,共同构筑起创新活跃、价值持续、生态完整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五者之中,体育产业的利益,是市场经济中孕育的、凝结着创新与价值的果实。在这体育之“果”的牵引下,知识产权与体育这两条平行河流开始交汇,并灌溉培育出激励创新和创造价值的沃土。守护好体育之“果”是打开体育保护格局的关键钥匙。
知识产权与体育的相得益彰
随着体育强国战略的实施,我国体育产业已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从赛事运营到智能装备、从IP授权到数字体育,逐步构建起规模庞大、结构多元、活力迸发的现代产业体系。我国体育产业总规模从2014年的1.35万亿元跃升至2025年的超5万亿元,并有望在2030年突破7万亿元。在这蓬勃发展的浪潮中,体育之“果”已蔚为大观。如何系统性地守护好这份来之不易的“果”,已成为推动体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议题之一。
知识产权作为市场经济中保护创新成果、规范市场秩序的基础性制度,随着现代体育发展已从昔日的辅助工具蜕变为核心引擎与根本保障。它不仅为体育组织、运动员及相关企业提供坚实的利益保障,更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激励创新、维护公平、提升商业价值。知识产权与体育,已然形成相互赋能、深度耦合的共生关系:一方面,知识产权为体育产业的技术升级、品牌塑造和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制度支撑,推动体育从单一竞技走向产业化、生态化发展;另一方面,体育产业的纵深拓展也不断催生新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拓展了知识产权的价值边界与制度内涵。以知识产权和体育融合典范的大型体育赛事为例,其早已超越单纯的竞技场,成为集高新技术、知名品牌、赛事内容等知识产权典型保护对象于一身的超级综合体,是展示各种类型知识产权的精彩秀场。得益于知识产权的守护,大型体育赛事的品牌价值随之高速增长。
阶段性演进脉络
体育的知识产权保护并非自古就有,而是伴随着现代体育的职业化、商业化和全球化逐步发展起来的,在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和信息技术革新的双重驱动下,可划分四个阶段。
萌芽期(19世纪末—20世纪40年代):体育以运动和交流为主要属性,还未进行商业开发,国际奥委会创始人顾拜旦主张“体育非营利”。此时,赛事名称、标志等多为未注册商标,比赛转播概念尚未形成,运动员个人品牌未被开发。1923年,电视显像管相关专利虽然推动了技术创新,但电视普及度低,体育商业化缺乏良好的传播基础。这个阶段知识产权对体育的保护较弱。
成长期(20世纪50年代—70年代):电视在发达国家开始逐步普及,为体育赛事的转播和普及奠定技术基础。体育商业化初步显现,赛事转播逐渐流行,运动员开始参与商业活动,个人 IP初步形成。赛事转播权开始发挥作用,大型体育组织开始注册联赛名称和标志。知识产权对体育的保护有了较强的需求场景,但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滞后于产业发展,体育节目在多数国家不被视为作品,运动员商业利益缺乏法律保障。我国还未就知识产权进行相关立法。
繁荣期(20世纪80年代—21世纪00年代):PC、手机、互联网等新技术的普及极大地推动了体育的发展,体育领域的新技术专利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新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促进了体育的繁荣。以奥运会为代表的体育赛事的商业开发已经相对成熟。国际层面,《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将商标、版权等纳入全球贸易框架;中国相继加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国内法规,2002年颁布《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系统构建覆盖主要知识产权类型的保护体系,形成对体育之“果”的完整保护,知识产权与体育已经密不可分。
深化期(21世纪10年代至今):AI、5G通信等技术的发展和短视频等新媒体的流行极大地提升了体育内容的生产效率和传播速度。截至目前,我国专利和商标的申请量均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同时,我国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转变,高价值专利的培育和运用提升了体育产业的创新质量,知识产权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形成对体育保护的强有力的双重支撑。体育产业在知识产权的护航下衍生出更多的融合场景与互动模式,总规模持续高速增长,体育之“果”得到前所未有的高质量守护。
经过百余年的演进,体育的知识产权保护无论是广度、深度还是强度均持续增强,已形成共性与个性兼具的制度体系。体育赛事举办的各环节均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体育知识产权范畴既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传统知识产权内容,也涵盖更具体育特色的赛事转播权、体育标志权、特许经营权、运动员形象权等。如何运用这些知识产权制度工具,系统守护体育之“果”,是一个与时代同频、不断演进的动态过程。
新时代、新实践
近年来,随着中国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和知识产权法治建设的完善,知识产权对体育的保护力度在显著增强。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体育赛事转播权市场化运营……支持各类体育协会采用冠名、赞助、特许经营等方式开发其无形资产。”在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下,我国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多个维度加强体育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
首先是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建设。我国持续构建并完善涵盖专利、商标、著作权、特殊标志、地理标志、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并积极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衔接。一方面,修正核心法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能。2020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了侵权成本;增加了专利侵权诉前临时保护措施和举证责任倒置措施,有利于迅速制止侵权行为,尤其契合体育赛事周期短、时效性强的特点。2020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将“电影作品”扩展为“视听作品”,明确体育赛事直播画面受版权保护,解决了长期争议。2025年国务院首次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着重打击商标的恶意注册、囤积居奇行为;将动态标记纳入商标保护对象,更贴合体育营销中短视频、直播等新型传播形态。2025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了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2025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细化了商业秘密的保护。202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实施方案》,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另一方面,出台专项法规,强化特殊标志保护,修订《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2018年),制定《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为大型赛事知识产权提供专门保护。
黑龙江亚冬会吉祥物
其次是加强行政执法与协同保护,形成国家主导、多部门联动、央地协同的工作机制。执法层面,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针对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等重大赛事实施专项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于重大赛事的会徽、吉祥物、口号等,开通快速审查通道,对重大体育赛事标志进行公告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会徽、名称、缩写、吉祥物、口号等63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护;对哈尔滨亚冬会快速核准了会徽“超越”、吉祥物“滨滨”“妮妮”等特殊标志,并快速授权了相关外观设计专利;同时,严把审查关口,依法驳回与重大赛事相关的蹭热度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从源头上拦截侵权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冰墩墩”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43件商标依职权主动宣告无效。司法层面,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体育赛事直播画面著作权属性与反隐性营销等裁判规则,并确立有利于权利人的赔偿标准;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知识产权法院集中审理体育IP案件,提升审判专业化水平。地方层面,各地积极创新实践,杭州设立“亚运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通侵权投诉“绿色通道”;成都出台《大型活动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要求赛事主办方提前布局知识产权;亚冬会期间,黑龙江设立特殊标志许可合同备案受理窗口,开通亚冬会专利申请快速审查通道。
最后是产业赋能。专利激励体育制造业技术创新,保障研发投入回报,形成“研发-保护-收益-再研发”的良性循环;商标提升体育品牌价值,帮助品牌建立强大的消费者认知和忠诚度,从而实现品牌溢价;著作权繁荣体育内容生态,保障赛事等优质内容的创作与传播;商业秘密为体育提供了保护核心利益的特殊底牌;地理标志则推动“体育+文旅”“体育+地方品牌”融合发展,将地方特色产品与文化嵌入体育赛事,增强赛事品牌内涵与地方认同,同时也增强消费吸引力。通过产业赋能,知识产权帮助中国体育产业从“中国制造”迈向“中国创造”,乃至“中国品牌”,在全球价值链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
新场景、新挑战
随着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体育产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同时也为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多方面的挑战。
技术方面。AI生成内容的风险:AI技术能够生成高度逼真的虚拟形象、虚假音频视频,不仅可能侵犯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肖像权和著作权,还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公众形象和社会声誉;由于这类内容的生成过程复杂且隐蔽,追踪和界定侵权源头变得异常困难。数字化传播带来的问题:数字化技术极大地降低了复制和传播体育图片、视频的成本,使得非法直播、盗版以及未经授权的二次创作变得更加容易;权利人面临着取证难、溯源难以及执法难的问题,导致侵权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运动员数据的安全隐患:现代运动员的训练数据、生理指标及生物特征通常存储于智能穿戴设备中,一旦这些敏感信息泄露,不仅会暴露运动员的隐私,还可能揭示其竞技状态中的弱点,进而影响比赛成绩和个人安全。
法律方面。体育领域新技术、新模式、新场景的创新可能会领先于既有法律规制范围,导致法律法规出现滞后。新型客体的确权难题:电子竞技赛事画面、体育数据集、数字藏品以及虚拟场馆设计等新兴体育事物,在现有知识产权体系中如何归类与保护,尚未形成统一标准,各国司法实践对此态度不一,加剧了确权困难。AI生成内容的权属争议:当AI自动生成赛事集锦、解说词甚至虚拟主播,其著作权归属缺乏明确法律界定,易引发利益分配争议。权利边界的不确定性:在媒体报道使用赛事画面时,“合理使用”的界限应该如何把握,公共利益与赛事私权之间的冲突该如何平衡,尚未形成共识。体育数据商业化利用的法律争议:对于体育比赛数据、运动员表现数据是否构成知识产权及如何进行保护,各国法律存在较大分歧,数据采集、分析及商业化利用过程中涉及的权利归属、许可使用等问题亦缺乏清晰的法律指引。执法标准难以统一的困境:各地区对体育领域新型侵权行为的认知水平和处罚力度参差不齐,加之AI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本身的跨地域特性,使得统一尺度成为一大难题。
涉外方面。跨国侵权行为的管辖难题:在新技术加持下,侵权行为的制作方、实施方、运营方、使用方、服务器存放地、数据训练地可能分布在全球各地,给管辖权确定和判决执行带来极大障碍。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差异:各国对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具体执行标准、保护水平及赔偿额度等方面存在差异,难以形成一致的跨国保护标准。全球统一保护标准的缺失:目前,国际公约尚未就“体育赛事特殊标志”“运动员形象权”等提供全球统一的保护框架,制约了体育产业全球化进程中的利益保障。
数字时代的新范式
在数字化时代,为有效应对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的多重挑战,需从制度建设、执法协同、技术赋能、国际合作与社会共识五个维度系统施策,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生态化的保护体系。
持续完善立法体系,夯实制度根基。面对新技术催生的新型利益形态,亟须通过法律制度的前瞻性设计予以回应。明晰权属边界:在法律层面明确体育赛事直播画面、运动员标志性技术动作、“二次创作”内容等模糊客体的权利归属,厘清创作者、平台、赛事组织者及公众之间的权责关系,并科学界定“合理使用”的适用范围,避免权利滥用或保护缺位。拓展保护客体:将赛事数据集合、运动员数字形象、AI生成内容等新兴体育资产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推动法律体系从“滞后应对”转向“前瞻覆盖”,为体育创新成果提供充分保障。
构建协同执法生态,提升治理效能。体育侵权行为往往横跨多个领域多个部门,单点执法易形成监管盲区。应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建立集线索发现、证据固定、联动查处、快速裁决、及时执行于一体的高效执法闭环。通过信息共享与行动联动,不仅可显著增强执法震慑力,更能有效破解权利人长期面临的“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维权痛点。
强化科技赋能,打造智能保护新范式。针对网络侵权“隐蔽性强、传播迅速、跨地域、难追溯、难存证”等特点,应积极运用前沿技术构建主动防御体系:利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实现全网侵权内容的实时监测与智能识别;运用区块链对电子证据进行可信存证,确保其司法效力;通过数字水印等手段嵌入版权标识,实现盗版内容的精准溯源。技术赋能不仅能大幅提升维权效率,还可推动平台履行主体责任,从源头遏制侵权行为。
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国际规则制定。在中国影响力较强的区域合作中推广中国体育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经验,例如依托“一带一路”“金砖+”等合作平台建立新兴市场体育IP保护示范区,构建体育IP保护联盟,在区域协定中嵌入“体育IP条款”。推动相关国际合约和组织覆盖体育特有利益的保护,建立跨境电子取证协作网络。
培育尊重知识产权的社会文化。法律与技术之外,更深层的保护源于社会共识。应通过典型案例宣讲、行业自律引导、公众教育普及等方式,广泛传播体育知识产权保护价值,引导公众自觉抵制盗播、盗版和未经授权的体育商业使用行为。唯有让“尊重原创、崇尚创新”成为社会风尚,才能为体育高质量发展营造健康、可持续的生态环境。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与体育从各自精彩走向深度融合,最终实现相得益彰。在知识产权与体育的交融中,“各就位”是规则,“预备”是蓄力,创新才是真正的终点线。知识产权早已成为守护体育之“果”的核心引擎,它既让体育各参与方在创新和价值的赛道上“各就位”,又以创新赋能,让体育跑得更快,以规则护航,让体育走得更远。知识产权与体育的下一棒,已鸣枪起跑,正奔向智能化、数字化与生态化的新赛道,不是冲刺,而是远征,不是独跑,而是共进。知识产权聚焦于守护体育之“果”、赋能体育之“技”、淬炼体育之“器”、彰显体育之“义”、呵护体育之“人”,为体育在高质量发展的接力赛中注入充沛的动能,下一棒注定会更快、更高、更强、更公平、更健康!(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文章来源:《创意世界》2026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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