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消息,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中小学假期安排的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春秋假期制度。继今年春季学期首次试行春假后,秋季学期的假期安排多地现已确定。各中小学可根据教学进度和季节特点,在10月至11月期间自主安排为期3天的秋假,与周末连休,秋假将再迎来5天小长假。

盐城市:秋假一般安排在每学期的期中时段,秋季10月—11月之间,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相连。秋假安排的具体日期,在每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