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桩“女子开车撞劫匪致1死2伤被判无罪”的案件登上热搜第一,引发网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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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治最前线,广东佛山顺德区发生一起抢劫案37岁生意人荣女士驾车驶出车库时,遭劫匪埋伏。劫匪持铁制工具砸碎车窗,拉扯其头发抢走副驾驶位手袋,袋内装有8万余元现金及收款单据,随后劫匪骑摩托车逃窜,得手后,三名劫匪迅速骑乘摩托车逃窜。

为追回被抢财物,荣女士来不及多想,立即驾车展开追击。追击过程中,荣女士所驾车辆与劫匪乘坐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一名劫匪当场死亡,另外两名劫匪不同程度受伤。事后,荣女士向警方说明情况,称自己的初衷只是想撞倒摩托车、拿回属于自己的手袋,并无故意伤人的意图;同时,她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对此次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结果表达了诚挚歉意。

该案件经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作出明确判决:认定荣女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两名受伤的劫匪,因构成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1年。一审判决后,两名劫匪对判决结果不服,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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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中院受理上诉后,经全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核查证据,最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认为,劫匪实施抢劫行为后,尚未脱离被害人荣女士的视野,其抢劫行为仍处于“正在进行中”,荣女士为挽回自身合法财产损失而采取的防卫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法治最前线、顺德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