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敲响警钟

莫让火花变“祸”花

在消防安全管理中

凡是动用明火

或者可能产生火种的检修作业

都属于动火作业

警示案例

案例一

3月4日,余某在华舍街道某厂区外侧办公室楼顶进行电焊作业时,未按规定事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也未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作业过程中溅落的火星引燃下方墙面缝隙内的可燃物,引发火灾。绍兴市柯桥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违法人员开展询问,现已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对余某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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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3月19日,方某在兰亭街道某化纤有限公司动用明火作业,未事先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且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绍兴市柯桥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违法人员开展询问,现已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对王某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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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3月27日,绍兴市柯桥区安昌街道应消站执法人员在安昌街道朱家畈村检查时发现郑某正在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经核查,该作业存在多项违法违规情形:未按规定事先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郑某未取得电气焊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作业现场未配备专人看管,且未采取任何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依法对涉嫌违法人员进行询问,现已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对郑某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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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3月30日,王某未取得相关证件在平水镇某经编有限公司动用明火作业,未事先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且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绍兴市柯桥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违法人员开展询问,现已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对王某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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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实验

违规动火作业有哪些潜在的危险呢?

跟着一起来了解吧

1

当实验人员进行动火作业时

大量高温焊渣倾泻而下

掉落过程中的温度

远高于一般可燃物的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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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随后

实验人员将泡沫板

放在电焊作业点下方

焊渣刚刚接触就有明火出现

停焊后泡沫板还在继续燃烧

并产生大量黑色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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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紧接着实验人员拿来纸箱

放在电焊作业点下方

开始电焊作业后

大量高温焊渣直接掉落在纸箱上

并迅速引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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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实验人员在用角磨机

进行切割作业时

产生的大量飞溅火星

迅速引燃了周围的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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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会产生高温火焰

以及大量高温熔渣、火星的

气焊方式也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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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证明:焊割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星、熔渣,极易引燃周边可燃物,一定要留意被焊割物,清空现场可燃物。

法律科普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绍兴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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