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绿城中国回应了被天鸿地产举报事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事件概述与时间线

2026年3月31日:天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魏国秋在北京举行媒体沟通会,实名举报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03900.HK)在唐山“桂语江南”项目(备案名“龙禧里碧湖园”,后更名为“天鸿·甲第观澜”)合作中存在“系统性掏空上市公司”行为。同日,天鸿地产向绿城中国的核数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发送风险提示函及证据,并向香港联交所、香港证监会、香港会财局提交全面举报。

2026年4月5日:绿城中国通过“绿城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严正声明,回应天鸿地产董事长的举报。声明指出相关言论是“毫无依据的诽谤和中伤”,并表示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公司已报警处理。

二、合作背景与具体安排

2019年12月:天鸿地产以8.6亿元拿下唐山凤凰新城二期/凤凰湖畔三期地块(唐山地王),计划打造“唐山第一豪宅”。为开发该项目,天鸿地产与绿城中国达成“融资+代建”合作模式。

合作方案:

• 融资部分:绿城方面提供6亿元借款,年利率14%-16%

• 代建部分:绿城管理集团负责项目代建,承诺两年内实现住宅去化90%、销售回款21.8亿元

实际签约安排:

天鸿地产发现签约主体并非绿城中国直接参与,而是分为两份合同:

1. 与绿城管理集团签订《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

2. 与“沈阳全运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项目公司结构:

• 天鸿地产持股90%

• 沈阳全运村持股10%

• 沈阳全运村委派执行董事,掌握项目公司日常决策权

三、天鸿地产的主要指控

1. 主体欺诈与合同欺诈

天鸿地产指控绿城中国故意避开上市公司主体,安排无股权关联的沈阳全运村作为签约方。魏国秋表示,绿城方面在签约时解释沈阳全运村是“内部单位”,并展示了绿城中国投决会会议纪要(有时任执行总裁周连营、执行董事耿忠强等人签字)。但天眼查显示,沈阳全运村由广伟集团全资控股,与绿城中国在法律上没有直接股权关系。

2. 资金路径与利益输送

天鸿地产指控绿城中国通过“无息借款转高息”模式进行利益输送:

• 沈阳全运村提供的6亿元借款中,约5亿元来自绿城房地产集团的内部无息借款,1亿元来自绿城管理集团

• 绿城中国以5.1%-6.6%的融资成本获得资金,无息借给沈阳全运村,后者再以16%-17%的年利率转借给天鸿地产

• 魏国秋指控这是“规模化、系统性的掏空上市公司”,涉及金额“估计拆借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超过1000亿,截留利润超过100亿,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超过30亿”

3. 信息披露违规

天鸿地产指控绿城中国未充分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金融事业部放贷业务,涉嫌违反香港上市规则的信息披露义务。

4. 项目控制权与经营问题

• 沈阳全运村仅持股10%却掌握执行董事席位,21名审批人员全部来自绿城金融事业部

• 项目整个工作审批流程均在绿城OA系统中进行,由绿城人员最终审批

• 天鸿地产作为持股90%的大股东“没有任何权利,连拿笔签字的权利都没有”

5. 项目业绩严重不达标

• 承诺两年内销售回款21.8亿元,实际仅完成约9393万元(完成率4.47%)

• 2020年至2021年项目销售回款完成率仅为4.47%,远低于承诺的90%去化率

四、绿城中国的正式回应

2026年4月5日声明核心内容:

1. 定性为不实言论:声明指出天鸿地产董事长魏某的言论是“毫无依据的诽谤和中伤”,误导公众与投资者

2. 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公司下属公司与唐山“天鸿甲第观澜”项目开发主体及其实控人魏某的争议已进入司法程序,正在法院审理阶段

3. 已采取法律措施:对毫无事实依据的恶意中伤和不实指控,公司已报警处理

4. 强调合规经营:绿城中国及其下属公司的高管团队始终恪守国家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及企业伦理准则

5. 呼吁勿传谣言:为避免影响司法公正,强烈呼吁公众、媒体及投资者勿轻信、传播未经证实的不实信息

绿城方面的其他立场:

• 强调沈阳全运村是独立主体,与绿城中国无直接股权关联

• 代建团队仅负责项目管理,不承担销售业绩承诺,项目销售不佳是市场环境变化及天鸿地产自身运营问题导致

• 交付的责任主体为鸿柯公司(项目公司),绿城管理集团为阶段性代建,并非主控

五、法律诉讼进展

双方诉讼情况:

• 2022年2月:天鸿地产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绿城中国和绿城管理集团,主张双方为“融资+代建+公司控制”的合作开发关系。此案目前仍在河北高院二审中。

• 2022年4月:沈阳全运村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天鸿地产和鸿柯公司,要求提前归还剩余借款本息约3.9亿元,并申请诉前保全,将唐山项目土地及未售房源全部查封。此案经辽宁省高院判决发回重审,明确要求根据委托代建合同纠纷案的认定结果重新裁判。

司法认定关键信息:

辽宁高院民事裁定书显示,法院认定:沈阳全运村公司出借的款项并非其自有资金,其中1亿元来自绿城管理集团的委托,另外约5亿元来自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集团内单位的无息借款。

六、项目现状与影响

项目现状:

• 项目已停工一年多,工地停滞

• 房价较开盘时下跌约40%,从原来2万多元/平方米跌至1.1万元/平方米左右

• 原定2023年底交房至今未交付

• 2023年被住建部列入保交楼重点督办项目

经济损失:

• 天鸿地产估算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

• 供应商欠款超过1亿元,具体金额因绿城拒绝移交账目而无法准确统计

• 剩余房产价值从近21亿元贬值至12亿元左右,贬值损失超过8亿元

受影响方:

• 数百户购房业主无法收房,部分购房者和供应商组成“维权联盟”赴绿城总部讨要说法

• 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

七、监管举报情况

天鸿地产已向以下监管机构提交举报:

1.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2. 香港证监会(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3. 香港会财局(财务汇报局)

4.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绿城中国的核数师)发送风险提示函及证据

举报材料已被监管机构记录在案。

八、争议的核心焦点

1. 沈阳全运村的角色与关联关系

• 天鸿指控:沈阳全运村是“空壳公司”,绿城明知其亏损、无人员、无操盘能力,仍指定其为合作主体,涉嫌欺诈

• 事实情况:沈阳全运村由广伟集团全资控股,法律上与绿城中国无直接股权关系,但绿城执行董事耿忠强、李骏、董事秘书尚书臣等多位高管曾先后担任其董事职务

2. 资金路径的合规性

• 天鸿指控:绿城中国将上市公司资金无息借给体外公司,再以高息转贷,涉嫌利益输送和国有资产流失

• 绿城立场:沈阳全运村是独立主体,资金往来属于正常商业行为

3. 信息披露义务

• 天鸿指控:绿城中国未披露与沈阳全运村的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违反上市规则

• 绿城回应: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义务,沈阳全运村与绿城中国无直接股权关联

4. 项目控制权与责任划分

• 天鸿指控:绿城通过沈阳全运村控制了项目公司,却推卸代建责任

• 绿城回应:代建团队仅负责项目管理,不承担销售业绩承诺,项目销售不佳是市场环境及天鸿自身运营问题导致

九、事件的最新进展

截至2026年4月6日:

1. 司法程序:双方诉讼仍在河北高院和辽宁高院二审中,已持续四年

2. 监管审查:香港监管机构已接收举报材料并记录在案

3. 绿城回应:已发布正式声明并报警处理

4. 项目状态:项目由鸿柯公司自行接管,正在努力完善工程竣工交付,但绿城主控期间遗留问题多且不配合交接,导致交付拖延

十、行业影响与深层问题

这起事件暴露了房地产行业“融资+代建”合作模式的潜在风险:

1. 资金捆绑风险:融资与项目管理捆绑,一旦销售不及预期易引发财务纠纷

2. 监管套利空间:上市公司通过非关联的体外公司操作,可能规避关联交易审查

3. 品牌价值稀释:品牌输出方若过度追求金融收益,可能损害专业代建的品牌声誉

4. 公司治理问题:涉及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合规、关联交易认定等资本市场核心监管问题

事件最终处理结果将对整个房地产代建行业产生深远影响。目前双方各执一词,真相有待司法和监管机构的进一步调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