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资助
为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党和政府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无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梦之旅插上了隐形的翅膀。在您求学追梦征程中,国家资助将始终伴您同行,助您顺利完成学业、圆梦高飞。
学前教育
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原建档立卡家庭幼儿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保教费(与学前一年保教费不能重复享受),并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在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原建档立卡学生按照年生均800元的标准发放省定营养改善计划(不含已享受义务教育国定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250元、初中生1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非寄宿生按国家标准的50%发放。
普通高中
01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每生每年1200-3500 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02 普通高中免学费、免住宿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费、住宿费。
资助标准:免学费、免住宿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民办普通高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标准按照公办学校免学费、免住宿费补助标准执行。
中等职业
01 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磨炼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资助标准: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具体名额由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确定。
02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
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每生每年1200-35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03 国家免学费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免学费标准按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的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高等教育
01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资助对象: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资助标准: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
02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申贷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
贷款金额: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本专科生不超过20000元。
03 滋蕙计划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含五年一贯制升段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500 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 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工作一般在每年秋季开学后进行,如果您或您监护的学生符合上述有关资助政策,请及时向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并实事求是地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如果您在学生资助方面遇到疑问,请随时与学校(幼儿园)或与柘城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服务电话:0370-7566-382。
来源:柘城县学生资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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