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中,短短三天时间,青岛的葛某和丈夫宋某,天天跑到村子北边的水库边上,蹲在草丛和水边,抓什么东西。
两人白天抓、傍晚抓,配合得十分熟练,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种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小动物,竟然受到法律保护,而他们疯狂捕捉1000多只的行为,已经直接触犯刑法。
前言
2022 年 5 月 11 日到 13 日,整整 3 天时间,青岛某区一个村子北边的水库边,每天都能看到葛某和宋某夫妻俩的身影。他们不是来钓鱼休闲的,而是带着工具,一门心思扑在捕捉癞蛤蟆上。
当地村民发现这对夫妻的异常举动后,很快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时,直接在夫妻俩的家里扣押了满满当当的蟾蜍,数量多到让人咋舌。
经过青岛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的专业物种认定,这 1006 只全是中华蟾蜍,另外还有 17 只黑斑侧褶蛙,全都是国家 “三有” 保护动物。
更让人震惊的是,经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认定,每只两栖类动物的基准价值都是 100 元,这 1006 只蟾蜍,总价值直接突破 10 万元。
3 天时间,靠抓癞蛤蟆赚 10 万,听着像天方夜谭,但这对夫妻真的这么干了,也真的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
法律定性 非法狩猎的严重后果
很多人可能会问,不就是抓几只癞蛤蟆吗?至于判刑吗?还真至于!这起案件之所以能成为典型,核心就在于夫妻俩踩中了法律的红线。
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就构成非法狩猎罪。
而青岛平度市全域都是禁猎区,全年都是禁猎期,夫妻俩在禁猎区、禁猎期捕捉 “三有” 动物,本身就涉嫌违法。
更关键的是,“情节严重” 的认定标准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 20 只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而这对夫妻一次性捕捉了 1006 只,远超标准线,属于典型的情节特别严重。
法院审理后认为,葛某和宋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必须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当庭宣判: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意味着他们不用立即入狱,但依然要接受社区矫正,留下了终身的犯罪记录,这对普通家庭来说,影响远比想象中更大。
大众热议 网友观点两极分化
案件曝光后,立刻在网上引发了轩然大波,网友们的评论分成了两派,吵得不可开交,咱们挑几条最有代表性的看看:
支持严惩派:“1006 只啊!3 天抓这么多,这哪是无意捕捉,分明是蓄意滥捕!癞蛤蟆是益虫,吃害虫保护庄稼,他们这么干,破坏生态平衡,判刑一点都不冤!”
同情理解派:“可能真的是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癞蛤蟆也是保护动物。农村很多人都觉得这东西随处可见,抓几只没事,根本没意识到违法,能不能从轻处理?”
理性科普派:“重点是‘三有’动物!不是只有大熊猫、金丝猴才受保护,松鼠、野鸡、啄木鸟、山斑鸠这些常见的都在列,大家都得注意!”
警示提醒派:“这案例太有教育意义了!100 元一只的价值,1006 只的数量,直接告诉我们,任何野生动物都不能随便碰,贪小利吃大亏,得不偿失!”
这些评论也道出了这件事的核心价值 —— 它不是一个孤立的案件,而是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很多人对 “三有” 动物的保护认知,还停留在盲区。
深度科普 你不知道的 “三有” 动物真相
可能很多人都和这对夫妻一样,觉得癞蛤蟆、麻雀、野兔这些常见动物,抓几只、吃几只没什么大不了。但事实是,它们都属于 “三有” 保护动物,受法律严格保护。
“三有” 动物,全称是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除了癞蛤蟆,咱们身边很多常见动物都在这个名录里:比如麻雀、山斑鸠、啄木鸟、松鼠、野鸡,甚至连蚯蚓、青蛙都在列。
这些动物看似普通,却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以中华蟾蜍为例,它是捕食害虫的能手,一只蟾蜍一年能吃掉上万只害虫,能有效保护农作物和森林,减少农药的使用,对维护生态平衡至关重要。
而非法大量捕捉,会导致局部地区这些动物数量锐减,打破生态链的平衡,最终影响的还是人类自己。
更重要的是,“三有” 动物的保护力度并不比珍稀动物弱。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三有” 动物的价值会根据种类、数量等进行评估,一旦非法狩猎数量达到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甚至面临牢狱之灾。
普法比惩罚更重要
看完这个案子,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夫妻俩为了赚快钱,无视法律,最终付出了代价,这是他们应有的惩罚。但更值得我们反思的是,他们为什么会犯这样的错?核心还是法律意识淡薄,对 “三有” 动物的保护认知不足。
在农村,很多人都有随手捕捉野生动物的习惯,觉得是小事,殊不知已经触犯了法律。这也提醒我们,普法工作不能只停留在城市,更要深入乡村,让更多人知道哪些动物不能抓、不能吃,知道非法狩猎的严重后果。
同时,这起案件也给所有自媒体博主提了个醒:我们在传播案例时,不能只停留在猎奇层面,更要传递正确的法律知识和生态保护理念,让更多人从案例中吸取教训,这才是案件传播的真正价值。
结语
这起青岛夫妻非法狩猎案,给我们每个人都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和生态课。
法律红线不能碰。无论是 “三有” 动物还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都受法律保护,任何非法狩猎、买卖、食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贪小利最终只会吃大亏。
生态保护无小事。每一种野生动物,哪怕是看似不起眼的癞蛤蟆,都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它们就是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不要因为动物常见,就随意伤害,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
提升法律意识是关键。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哪些行为是违法的,避免因无知而犯错。同时,也要向身边的人普及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共同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氛围。
这件事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没有什么 “小事” 是可以随意忽略的,法律的威严无处不在,敬畏法律、敬畏生命,才能走得更远、更稳。
你觉得这对夫妻的判决重不重?你身边有没有人捕捉过 “三有” 动物?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说说你的看法!
参考信源
极目新闻《3天狂捉1006只癞蛤蟆,青岛一对夫妻非法狩猎双双获刑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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