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国企改制、下岗潮,一大批工人签了“买断工龄”的协议,拿着一笔不多的补偿金,告别了干了半辈子的工厂,自谋出路。
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工友们大多到了退休、临近退休的年纪,看着手里不多的养老金,想起当年买断时的仓促与无奈,心里都憋着一个疑问:都过去二十多年了,我还能再找原单位要补偿吗?
作为经历过这段岁月的过来人,今天不忽悠、不夸大,全说大实话,把能不能追、什么情况能追、该怎么找,讲得明明白白,让大家心里有底,别瞎跑、别白忙活。
一、先泼个冷水:不是所有情况,都能再要补偿
很多人觉得,当年买断给的钱太少,现在生活难,就想追讨补偿,但法律和现实都有规矩,不是时间久了就能翻案,也不是想补就能补。
首先要明确,当年的“买断工龄”,本质上是企业和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正常情况下,签了协议、领了补偿金,就代表双方达成了一致,劳动关系彻底解除,如果当年程序合规、补偿标准符合当时规定,也没有强迫、欺骗行为,二十多年后再想要额外补偿,基本没戏。
一来是劳动争议的时效问题,法律上的仲裁、诉讼时效早就过了;二来是当年的企业很多已经改制、破产、重组,甚至找不到主体,想维权都没地方找。
单纯觉得“当年钱少,现在不够花”,想要追加补偿,这种情况,劝大家别抱太大希望,白费力气还闹心。
二、这3种情况,二十多年也能追,别放弃自己的权益
虽说大部分情况难以追讨,但如果当年买断时,企业存在违法、违规、侵权行为,哪怕过了二十多年,按照现在的政策,依然有机会维权,追回属于自己的补偿和待遇,这不是翻旧账,是算清历史欠账。
1. 当年被强迫、欺骗买断,不是自愿签字
很多老工友回忆,当年企业逼着签字,不签就下岗、不给办手续,甚至哄骗说“不买断就什么都没有”,签的协议根本没看明白,也不是真心实意愿意的。
国家早就明确,以胁迫、欺诈手段签订的买断协议无效,而且严禁企业强制职工买断工龄。只要能找到当年的证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是被迫的,就可以向当地人社、国资部门反映,要求重新认定,追回合理补偿。
2. 补偿金没按标准给,少发、漏发、克扣
当年买断的补偿金,是有计算标准的,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一个月的工资,工资基数按当时的平均工资算。
不少企业为了省钱,故意压低工资基数、少算工龄,本来该给2万,只给1万,甚至拖欠补偿金不发。这种补偿差额,哪怕过了二十年,依然可以要求补足,这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不能赖账。
3. 买断后社保断缴、漏缴,工龄没认定
这是最常见、也最关乎养老的问题!很多工友买断后才发现,企业没给缴够社保,或者把工龄清零,军龄、视同缴费年限都不算,导致退休后养老金少一大截,甚至办不了退休。
国家政策明文规定:严禁通过买断工龄终止职工社保关系,工龄不能清零,社保必须补缴到位。只要是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保断缴、工龄漏认定,不管过多少年,都可以要求补缴社保、重新认定工龄,补上养老金差额,这是最实在的补偿。
三、过来人给的实在建议:想维权,别冲动,按步骤来
如果符合上面的情况,想追讨补偿,千万别去闹、别越级上访,按正规流程来,既省心又管用:
1. 找齐证据:保留好当年的买断协议、工资条、工作证、工友证明、社保缴费记录、下岗相关文件,证据越全越好。
2. 先找原单位:先去原企业或改制后的接管单位,反映问题,要求协商解决。
3. 找主管部门:原单位不管的,就去当地人社局、国资委、退役军人事务局(有军龄的)、信访部门,提交材料,申请核查。
4. 保留记录:每一次沟通、提交材料,都留好回执和记录,方便后续跟进。
现在国家一直在严查国企改制历史遗留问题,对当年侵害职工权益的行为,坚持终身追责,只要有依据、有证据,相关部门都会受理。
四、最后说句心里话
二十多年前,我们为了改革大局,舍小家顾大家,放下岗位自谋出路,吃了不少苦,这份付出不该被忘记。
能维权的,是因为当年权益被侵害,不是无理取闹;不能维权的,也放平心态,过好当下的日子。
咱们要的从来不是额外的好处,只是属于自己的那份公道,该得的补偿、该认的工龄、该缴的社保,一分都不能少。
希望每一位当年买断工龄的老工友,都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晚年安稳,少受委屈。
互动话题
你当年是哪一年买断工龄的?领了多少补偿金?
有没有遇到过社保没缴、工龄没算、补偿少发的情况?后来解决了吗?
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真实经历,大家互相支招,一起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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