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金沙人民法庭聚焦涉农纠纷特点,巧用柔性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积压五年的农资买卖合同纠纷,既保障了农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又为农户扫清春耕障碍,以司法温度守护农时农事,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
据悉,孙某夫妇五年前在当地农资经营者王某处赊购农资,欠下3万元货款及利息迟迟未结清,王某多次索要无果后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迅速阅卷核证,了解到双方各有难处:王某系小本经营,急需回笼资金用于农资进货周转;孙某夫妇以务农为生,收入有限,难以一次性偿还欠款,且正值春耕,纠纷已让其忧心忡忡。
考虑到春耕生产不容耽搁,法官当即确立“调解为先、快调快解”原则,在调解中既细致讲解买卖合同相关法律规定,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又结合乡情民意,从生产生活实际出发,为双方算清“法律账”“经济账”“亲情账”。在法官的反复沟通和耐心劝导下,双方逐渐放下矛盾、互相体谅,王某主动免除利息,仅要求偿还本金,孙某夫妇也承诺秋收后按时还款,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五年积怨一朝化解。
此次纠纷的高效化解,是桦甸法院司法服务紧跟农时、贴近民生的生动实践。该院始终聚焦涉农纠纷化解,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以柔性调解传递法治温度,在守护诚信经营底线的同时,全力为农户春耕生产保驾护航,用实实在在的司法担当,让法治春风吹拂田间沃野,为乡村振兴筑牢司法保障。
吉报江城发布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责编 冯荟羽
二审 丁美佳
终审 李婷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