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中小学假期安排的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春秋假期制度。继今年春季学期首次试行春假后,秋季学期的假期安排,多地现已确定。各中小学可根据教学进度和季节特点,在10月至11月期间自主安排为期3天的秋假,与周末连休,秋假将再迎来5天小长假。

其中,南通市已明确秋假时间。南通市今年秋假时间为11月26日至30日。

来源:新华日报·交汇点 编辑:陈艳 责编:肖敏冬

审核:吴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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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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