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依纯在《歌手2025》中演唱《李白》
文 | 吴洪彬
歌手单依纯在深圳演唱会上未经授权翻唱李荣浩的歌曲《李白》,由此引发的版权争议迅速引发全网热议。从授权被拒仍执意演唱、商业演出侵权,到公开对峙、道歉与暂缓,事件折射出华语乐坛长期存在的版权意识薄弱、行业规范与艺人修养亟待加强等问题。
歌曲《李白》创作于2013年,据传李荣浩仅用15分钟便完成了词、曲、编曲及制作,成为其经典代表作之一,享有独立著作权(包括表演权)。
3月28日晚,“纯妹妹2.0”巡回演唱会深圳站首场开唱,单依纯在3万名观众面前完整演唱了《李白》,并搭配专属编曲与舞台设计。演出前,单依纯团队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下称“音著协”)及李荣浩所属版权公司,正式申请《李白》的商业演出翻唱与改编授权。李荣浩方在3月26日至27日通过官方邮件,礼貌但明确地拒绝了该授权请求,并将结果同步音著协。音著协明确告知:《李白》版权不在协会管理范围,且未向单依纯方发放任何商业演出授权。
也就是说,单依纯团队在明知版权方拒绝、无任何合法授权的前提下,仍在售票商业演唱会上公开演唱他人原创作品,李荣浩方直接定性为“强行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音乐作品的表演权、改编权归原创著作权人所有,商业演出翻唱必须获得词曲作者授权。单依纯演唱会属营利性质,其行为已构成直接侵权;主办方负有版权审核法定义务,单依纯作为表演者未核查授权,双方构成共同侵权,需承担连带责任,最高可面临25万元罚款及5倍赔偿。后续如何处理,双方粉丝拭目以待。
此次事件暴露乐坛长期以来存在的诸多普遍问题:一是艺人团队版权意识薄弱,将授权工作完全甩给主办方,缺乏亲自核查的责任意识。二是商业演出版权审核流程形同虚设,明知被拒仍强行演出,漠视法律与原创者权益。三是改编边界模糊:仅换编曲不构成独创性改编,无法成为侵权借口;未经许可的改编即使具有独创性,仍属侵权。
单依纯从选秀出道,获《中国好声音》2020年度冠军,以实力唱功积累口碑,曾连续两年登上央视春晚舞台,此次侵权事件对其形象造成重创。尽管有粉丝纵容其行为,认为李荣浩太较真、小题大做,甚至发表不当言论。但法律岂是儿戏。李荣浩的强硬态度,本质是维护原创者的尊严与行业底线——好歌不能白唱,版权不能被漠视。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更应带头遵守版权规则,对自己的演出行为负责,而非找借口将责任推给团队或主办方。
笔者曾在《音乐周报》撰文《音乐作品使用为何不能“先上车后补票” 》,对“先斩后奏”可能带来的危害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与其事发后赔礼道歉、接受罚款,不如事前多学点有关法律法规,与音乐作品版权相关机构(音著协)及著作权人及时取得联系,达成一致,方可演出。而未获得授权的作品,则要果断放弃,以免引起法律纠纷。如果明知故犯,那就另当别论,有关部门应当加重处罚力度,屡教不改的,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著作权法》,文化主管部门可依法吊销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这场风波也给行业敲响了警钟:商业演出必须严格遵守版权规则,授权流程不可简化,艺人责任不可缺位。无论是歌手还是粉丝,都应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只有尊重原创、敬畏法律,华语乐坛才能健康发展,好作品才能被真正善待——《李白》不能白唱,每一份创作都值得被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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