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

车辆川流不息

然而,在兴义市洒金大道

一辆白色轿车竟长时间停在红绿灯处

直接打乱了整条车流的节奏?

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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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5日凌晨

一辆白色轿车在路口红绿灯

停留了五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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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0时2分许

黔西南交警巡逻至兴义市洒金大道一路口

发现一辆贵E****5号小型轿车

停驶在道路上

透过车窗

民警发现驾驶人

双眼紧闭、呼吸平稳

脸上还带着几分睡熟的慵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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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随即拍打车窗

将驾驶人叫醒

车门打开后

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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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227mg/100ml,李某对此检测结果无异议。随后,民警驱车带李某到医院抽血检验,实际结果以医院检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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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3月14日22时许,李某与朋友在某餐馆吃饭饮酒,持续至深夜。事发时,李某驾驶贵E****5号小型轿车返回家中,途中因饮酒后困倦难耐,全程昏昏欲睡,最终在洒金大道红绿灯路口等候红灯时陷入昏睡,致使路口通行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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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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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0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02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贵州交警提醒

喝酒的理由千千万

但任何理由

都不能成为酒后驾车的理由

酒精上头只需一瞬

事故发生就在一秒

请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坚决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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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吴再成

审核/郑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