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文件明确,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中央企业供应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以建设绿色低碳供应链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发展方式全面绿色转型。该《指引》旨在推动中央企业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引领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同实现绿色转型。
再生材料应用得到明确支持
《指引》在多个章节中强调了对再生材料的优先使用:
第八条提出,要“优先选用绿色低碳材料和减量化设计,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
第九条明确要求“提高再生材料和再制造产品采购和使用占比”。
第十五条鼓励“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产品”。
这些条款为回收再生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市场需求信号,央企作为采购方将更加重视再生材料的应用。
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被纳入供应链建设重点
《指引》第十五条专门阐述了“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
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至产品全生命周期。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和再利用机制,提升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优先推动梯次利用和拆解再制造,加强废钢、有色金属、稀土、电子产品、新能源设备、电池、纺织品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鼓励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废旧资源再生利用产品。通过自主、联合或委托等多元方式,推动区域化多层次回收网络和智能分拣中心建设,实现资源回收全过程追溯与高效回收。从事资源循环利用的有关企业应充分发挥平台作用,协同产业链供应链相关方构建大规模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择优采用环境友好、资源安全、经济高效的方式,推进再生资源高水平回收循环利用。
强化绿色低碳设计
《指引》在多个层面系统部署了绿色低碳设计的要求。绿色设计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是降低碳足迹、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回收再生的核心环节。
《指引》第八条“强化绿色低碳设计”明确提出:
参照国内外生态设计、全生命周期评价(LCA)、产品碳足迹与环境足迹核算等标准与方法学,统筹考虑法律法规、政策、技术、经济、市场等内外部因素,建立健全绿色低碳设计管理体系。将绿色低碳属性融入产品和服务质量特性,优先选用绿色低碳材料和减量化设计,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注重产品标准化、模块化、易拆解、易回收等设计,提升产品耐用性、可维护性与可再制造性,系统增强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的绿色低碳水平。推进协同设计,促进全链条各个环节信息贯通和配合联动,鼓励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单位和服务机构,协同推进产品和服务绿色低碳创新设计与成果应用,充分挖掘降碳减污、节约增效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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