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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南阳街头发生一起冒充警察实施诈骗案件,两名男子以“抓嫖”为由骗取一名82岁老人钱款。

3月25日上午,李老先生在诊所输液后回家途中,被一名男子拦下。对方自称“公安局治安队便衣”,指称老人涉嫌嫖娼,并通过对讲机“呼叫支援”,要求其前往派出所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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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平安南阳)

面对突如其来的指控,老人一时不知所措。随后,该男子以“可以从轻处理”为由,提出缴纳5000元“罚款”即可免于拘留,并威胁称“不交就要拘留半个月”。老人因害怕承担法律后果,选择配合。

由于身上现金不足,对方一路跟随老人回家取存折,并陪同其前往银行取款。老人取出5000元交给对方后,该男子随即离开。

事后,老人逐渐意识到异常,于3月26日报警。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通过调取沿途监控并结合受害人辨认,发现案发过程中有两名男子一前一后尾随老人。

经研判,很快锁定嫌疑人刘某、张某,两人均有冒充警察实施诈骗的前科。3月27日上午8时许,警方在光武路一处将刘某抓获;当日中午12时许,又在其住处将张某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张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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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平安南阳)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会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不会以个人名义向群众收取钱财。

以“私了”“摆平”“威胁”等手段,要求转账到个人账户或交付现金到个人手中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报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极目新闻、平安南阳 编辑 | 周娜 责编 | 曾义峻 审核 | 谭妍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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