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1日至12日进行。本次考试我市共设菏泽市实验中学和牡丹区二十一中长江路校区两个考点。考试期间恰逢菏泽牡丹节会,请广大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做好各项考试准备,从容应考。
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https://www.sdzk.cn)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7日至10日每天9:00-17:00,以及4月11日至12日每天7:00-17:00。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考点地址、考生须知等内容十分重要,请认真阅读核对。特别注意,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本次考试入场证件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根据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上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智能眼镜、手表、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稿纸、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
为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含汽车钥匙)、充电器、磁卡、打火机等物品,不穿戴或携带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尺子、圆规、眼镜盒、雨伞、水杯等物品。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个人物品丢失。
考生不同考试科目存在更换考点、考场的可能,请务必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
菏泽报业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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