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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移动测速电子抓拍取证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二支队兴和大队、旗下营大队拟于G6京藏高速公路、G7京新高速公路管辖范围内新增三处移动测速抓拍取证设备点位。现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4日00:00至2026年4月10日24:00(为期7天)

二、启用时间

2026年4月15日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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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设置地点

G6京藏高速公路由西向东281公里处(北京方向)

【该点位小型汽车限速110Km/h,除小型汽车外其他车辆限速100Km/h。】

G7京新高速公路由西向东468公里加292米处(北京方向)

G7京新高速公路由东向西400公里加472米处(银川方向)

【该点位小型汽车限速120Km/h,除小型汽车外其他车辆限速100Km/h。】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公路二支队

2026年4月3日

编辑 | 集宁佰事通

‍ 来源 | 内蒙古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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