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信东方(300081.SZ)近日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4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4号)。
经查,2022年,恒信东方与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诺比侃人工智能科技(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比侃)开展算力系统集成及技术服务业务,向创意信息销售服务器及相关软件,向诺比侃销售软件。恒信东方从事创意信息业务和诺比侃部分业务(以下简称案涉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在知悉案涉业务交易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导致恒信东方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18,161.1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7.12%。202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对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
北京证监局表示,恒信东方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恒信东方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同时,时任恒信东方董事长、总经理孟楠,时任恒信东方副总经理陈伟,时任恒信东方财务总监王林海,时任恒信东方副总经理李小波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以250万元、230万元、200万元、70万元的罚款。
此外,恒信东方股票自 2026 年 4 月 8 日(星期三)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恒信东方”变更为“ST 恒信”,证券代码仍为“300081”。
维权索赔征集正式开始: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平台维权律师认为恒信东方(300081.SZ)的维权征集区间为:
用户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收盘前买入股票,并在2024年10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即可报名维权索赔。
所需费用:律师全风险代理,投资者获赔前律师不收取股民任何费用。
所需材料:您在报名阶段只需登记基本信息。待报名通过审核后将有短信引导您与律师对接,届时请根据律师的指导准备材料,并邮寄到律师事务所地址。
材料包括对账单、账户证明、委托协议等,以上材料仅耗时半天即可准备好,后续事宜都将由律师进行处理,本人无需出面。
维权索赔报名入口:点击报名
维权相关问题可查阅维权向导:点击查看
投资者可在同花顺APP搜索“维权平台”找到报名入口参与维权索赔。
索赔相关咨询
客服电话:952555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浙江法治报投资的财闻传媒携手业内知名律师共同打造专业维权平台,为广大中小投资者提供金融、证券、法律等多元化服务。由同花顺为平台提供技术、客服等支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