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赵进波 审稿:章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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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辖区市场主体与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建水县人民法院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紫陶园区管委会、县检察院等多部门,在紫陶产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巡回审判暨普法宣传活动,将法庭“搬”到创新一线,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
现场首先公开庭审了一起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被告人叶某在未经商标持有人许可的情况下,私刻印章,擅自在紫陶制品上使用多名紫陶名家的专属字样及注册商标,涉及的对象包括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陶瓷艺术大师及轻工“大国工匠”等知名人士。2025年6月2日至3日,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查获涉案紫陶产品255件。经价格认定,叶某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99万余元。
建水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叶某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叶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此次庭审从举证质证到法庭辩论,每个环节清晰严谨,让在场的紫陶艺人、商户代表“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
庭审结束后,县法院与县市场监管局在现场联合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讲解了商标注册、著作权保护、专利申请等实用法律知识,进一步巩固普法效果。
此次活动让群众了解了紫陶创作者的落款、注册的商标,不仅是一个标识,更是创作者半生心血的结晶,是紫陶作品品质与信誉的保证。任何未经授权的盗用、仿冒,既是对他人智慧成果的掠夺,更是对整个紫陶产业声誉的损害,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下一步,建水县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司法调研等活动,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建水非遗传承、文旅融合与产业创新,为建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小编披星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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