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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西峡县婚姻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婚调委”)联动公安机关,成功化解一起因同居关系引发的财产及相关权益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握手言和,切实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据悉,一对男女曾有婚姻关系,离婚后重新同居,近期因同居期间财产处置、相关权益归属等问题产生激烈争执,矛盾不断升级,双方情绪激动,最终选择报警求助。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出警处置,安抚双方情绪、固定相关情况,经初步研判,该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且双方有调解意愿,遂按照“公调对接”工作规范,将案件依法移送至西峡县婚调委进行专业调解。

婚调委接到移送案件后,高度重视,指派专业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李海朝秉持“法理相融、情理兼顾”的原则,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梳理纠纷焦点,向双方普及《民法典》中关于同居关系财产处置、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矛盾,摒弃对立情绪。

调解过程中,公安机关全程协助配合,参与沟通疏导,助力调解员化解双方隔阂。针对双方核心分歧,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逐一拆解问题,平衡双方利益,既充分考虑双方合理诉求,又注重维护相关人员合法权益,逐步化解双方矛盾。

经过调解员李海朝的专业调解和公安机关的协助配合,双方当事人最终放下芥蒂,自愿达成一致协议,明确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处置及相关补偿等事宜,约定由一方支付另一方补偿款8万元,同时明确互不干涉对方生活、杜绝违约行为。协议签订后,双方均表示将严格遵照执行,此次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彰显了婚调委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专业作用,也体现了“公安+婚调”联动机制的高效性,为化解同类纠纷提供了实践范例,进一步筑牢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实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