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印尼当地媒体《evadaily》、国际防务分析机构H I Sutton的公开报道,以及印尼海军的现场处置通报:2026年4月6日(周日),印尼西努沙登加拉省吉利特拉旺安(Gili Trawangan,龙目海峡北口)的渔民在作业时打捞到该水下装置,位置紧邻龙目海峡主航道。印尼海军西努沙登加拉分区接报后,立即派员回收该装置,送往马塔兰(Mataram)海军基地进行技术检查,初步排查确认无爆炸物,仅为无人水下航行器(UUV);
它的装置外壳印有清晰的CSIC(中国船舶集团,原中船重工) 标识,以及“第七一〇研究所研制”的汉字,明确其研发主体为中国船舶集团第七一〇研究所(宜昌)。
该型水下潜航器为中船重工710所研制的系留式海洋观测/水下无人潜航器(UUV),属于710所“海神”系列自主水下航行器(AUV)或“海翔”系列水下滑翔机的衍生型号,也被防务界归类为中国“潜龙”系列海洋观测潜航器的民用/科研改型: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〇研究所为国内水下无人系统核心研制单位,主打海洋科考、水下攻防、环境监测装备。
他采用圆柱形耐压壳体,尾部带稳定翼,表面附着海洋生物(藤壶),符合长期水下作业特征;侧面预留传感器/通信接口,顶部可搭载系留浮标,用于长期驻留观测;外壳喷涂CSIC标识,符合中船重工710所产品的出厂标准;
目前可见,该潜航器大概率为中国海洋科考任务的观测设备,在执行全球海洋观测任务时,因洋流漂移、通信故障等原因,被渔民误捞。此类事件在全球海洋科考中属正常现象,2016-2020年印尼海域曾多次打捞到中国“海翼”系列水下滑翔机,均为科考设备;
印尼海军初步检查后,未将其定性为“军事侦察设备”,仅按“不明水下装置”进行技术分析,未提出外交抗议,符合其对过往同类事件的处置惯例。
这是印尼海域近年来第四次发现中国水下无人航行器,此前2020年、2021年印尼渔民曾在苏拉威西海、龙目海峡附近打捞到中国“海翼”水下滑翔机,均为海洋科考设备,最终通过外交渠道完成归还。此类事件本质上是全球海洋科考活动的正常现象,不涉及军事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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