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上线
刑释人员档案查询
为满足相关单位高效调查取证及公民个人便捷补办释放证明等需要,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推出“刑释人员档案网上查询”服务。即日起,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可通过互联网电脑端线上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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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流程
登录市监狱管理局官网jyj.sh.gov.cn,点击“一网通办”,点击“刑释人员档案查询”,点击“提交申请”。
申请前请先下载并仔细阅读《查询刑释人员档案须知》,知晓申请条件与材料要求。申请时按界面要求填写(红色星号为必填项)。上传相应申请资料,附件总数不超过5个,每个附件小于4m。
输入验证码并提交,复制保存“查询编号”(红色字符串)。查询申请将于5个工作日内得到回复,请凭查询编号在“查询反馈”中查看结果。勿频繁刷新网页(每小时限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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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查询
通过市监狱管理局官网同一入口进入“查询反馈”,输入查询编号即可查看进度。
显示“处理中”为待办结,请耐心等待。
显示“已处理”,点击处理结果的“查询编号”可查看答复内容,并下载彩色电子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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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要求
机关、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可调取在上海市监狱管理局执行并已经释放的刑释人员释放证明。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和工作证(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需两名承办民警《人民警察证》正反面)。
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因办案取证需要可调取法院调查令指定范围的刑释人员档案内容。须提交律师执业证、单位介绍信、法院调查令。
公民本人因就业、留学、移民、出国(境)等合理需要,凭身份证、户口本可补办本人释放证明。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释放证明补办申请书。
近亲属因继承等法定事由需要,可调取狱内死亡证明或服刑去向证明。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与刑释人员的亲属关系证明、查档用途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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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注意事项
若上传申请材料不全,须按答复提示补充后重新提交。
单位如需线下查阅纸质档案其他材料,申请时勾选“其他”并注明“线下查阅,预约办理”,后续将由工作人员电话联系。
查询1995年以前释放、死亡、调往外地服刑等相关信息,需提供逮捕日期、籍贯、户籍地或判决书等辅助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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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汤颖杰
供稿:局办公室档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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