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是“十五五”时期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紧紧围绕“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凝聚全体中华儿女的智慧和力量,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这是中广核西藏当雄乌玛塘50兆瓦光热电站破土动工现场(4月6日摄,无人机照片)。 新华社记者 丁增尼达 摄
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各级党委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履行主体责任,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纳入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政治考察、巡视巡察、政绩考核,确保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发挥各级党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对民族工作的整体谋划、系统布局,加强对重大政策、重点工作、重要问题的研究部署。加强民族地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各族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月20日,在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南湖杏花村,游客和当地居民参与游园活动。新华社记者 丁磊 摄
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精神文化支撑至关重要。要聚焦树立共同的理想信念、践行共同的价值观、厚植共同的文化根基等方面,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用共同的理想信念凝心铸魂。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涵养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完善大中小学相贯通的一体化教育格局,在青少年中深化历史文化教育。坚定不移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建好用好长城、大运河、长征、长江、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加快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大力繁荣发展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文化,创新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文化人、以文润心,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国心、中华魂。
▲贵州省雷山县龙头街道一处扶贫搬迁安置点上,村民和游客在跳芦笙舞。新华社记者 杨文斌 摄
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构建统一经济体、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经济基础的题中应有之义。发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叠加效应,支持民族地区加快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各地区在经济上更加紧密地连在一起、融为一体。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增强其内生发展动力。支持民族地区依托清洁能源、矿产资源、农牧产品、文化旅游等特色资源,打造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深化沿边开发开放,高标准建设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平台,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高地。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构建“陆海内外统筹,东西双向互济”的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推动民族地区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为做强国内大循环、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作贡献。分类精准支持边境地区发展,统筹推动守边固边、兴边富民、强边固防、沿边开放,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加大边境地区教育医疗等投入,实施更有力的护边补助政策,扎实推进沿边重点城镇和村庄建设,支持口岸城市发展,推动边疆地区高质量发展。优化完善东西部协作、对口合作等机制,持续做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深入开展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让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推动各民族全方位嵌入。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要顺应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的发展趋势,有序推动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加强和改进城市民族工作,营造公平包容的城市环境,帮助进城务工经商的各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生活、参与城市建设。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丰富主题内涵、创新形式载体、扩大社会参与,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正向激励、示范引领的作用。
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离不开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严密防范、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作者系北方民族大学副校长、国家民委北方民族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主任)
监制 | 肖静芳
统筹 | 安宁宁
编辑 | 李翠 海宁
制作 | 胡晓蝶
来源 | 中国民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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