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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辆车都有一张“身份证”——

没有它

或者把它藏起来

就像蒙面上路

想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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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偏偏有人动起歪脑筋:

为了躲电子眼

把车牌一拆、一遮、一藏——

以为这样就能“隐身”?

殊不知

这种自作聪明的行为

不仅会被罚款,还会被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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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潍坊交警接群众反映

有驾驶人在进出停车场时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接到举报后

交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

迅速调取了违法行为地监控

并锁定了违法嫌疑人李某

原来3月31日

李某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时

一直未悬挂号牌

当日12时54分

李某在进入寒亭区某公共停车场

自己从车后备箱内拿出车牌

对准停车场车牌识别系统

待车杆升起时

李某驾车进入了停车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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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时09分

李某又采用了同样的方式

从停车场离开

开到了道路上

李某的违法行为

被停车场内监控拍的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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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核实

该车号牌已经领取

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抓拍

李某一直未按规定悬挂

方便自己在道路上违法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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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将号牌“藏”起来看似“躲”过了监控

实则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置于了更大的风险之中

最终

李某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真是得不偿失

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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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警提示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属于严重交通违法

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自觉做到守法出行

对自己和对他人安全负责

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