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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辆车都有一张“身份证”——
没有它
或者把它藏起来
就像蒙面上路
想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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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偏偏有人动起歪脑筋:
为了躲电子眼
把车牌一拆、一遮、一藏——
以为这样就能“隐身”?
殊不知
这种自作聪明的行为
不仅会被罚款,还会被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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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潍坊交警接群众反映
有驾驶人在进出停车场时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接到举报后
交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
迅速调取了违法行为地监控
并锁定了违法嫌疑人李某
原来3月31日
李某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时
一直未悬挂号牌
当日12时54分
李某在进入寒亭区某公共停车场时
自己从车后备箱内拿出车牌
对准停车场车牌识别系统
待车杆升起时
李某驾车进入了停车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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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时09分
李某又采用了同样的方式
从停车场离开
开到了道路上
李某的违法行为
被停车场内监控拍的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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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询问核实
该车号牌已经领取
为了躲避电子监控抓拍
李某一直未按规定悬挂
方便自己在道路上违法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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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将号牌“藏”起来看似“躲”过了监控
实则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置于了更大的风险之中
最终
李某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真是得不偿失
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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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交警提示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属于严重交通违法
切勿心存侥幸心理
自觉做到守法出行
对自己和对他人安全负责
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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