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陈区镇辖区内一煤矿存在严重环保违规行为:煤矿院内大量煤炭、煤矸石等物料露天随意堆放,无任何苫盖措施,且全程露天作业、无降尘手段,大风天气下粉尘漫天飞扬,周边村庄、道路被煤灰笼罩,严重污染空气与居民生活环境。
一、违法事实清晰:公然违反国家环保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该煤矿露天堆放、露天作业的行为,完全符合违法要件:
• 无密闭存储设施,煤炭、煤矸石长期裸露在外
• 未设置围挡,未覆盖防尘网,无任何抑尘措施
• 装卸、转运环节无喷淋、无清扫,扬尘直排
二、屡罚屡犯?陈区镇煤矿环保违法早有前科
公开信息显示,高平市陈区镇煤矿并非首次出现此类问题。
2020年,陈区镇沙院村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盛泰煤业就因煤泥露天堆放未苫盖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
2024—2026年,高平市多家煤炭企业因露天堆煤未苫盖、无密闭措施被处罚,罚款金额从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同一区域、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究竟是企业屡教不改,还是监管形同虚设?
三、直击灵魂拷问:相关部门难道真的不知道?
1. 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管去哪了?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高平分局负有煤矿环保监管、扬尘治理的法定职责。煤矿露天堆放、无苫盖属于极易发现、极易取证的显性违法,日常巡查、无人机航拍、群众举报都能轻易发现。如此明目张胆的违规,为何长期存在?
2. 能源、应急管理部门:行业监管是否缺位?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原则,高平市能源局、应急管理局对煤矿生产、环保设施运行负有监督责任。煤矿连最基本的物料苫盖都做不到,日常监管、安全检查是否走过场?
3. 陈区镇政府:属地责任是否悬空?
乡镇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负有巡查、制止、上报环境违法行为的义务。煤矿就在镇区范围内,镇政府日常巡查是否覆盖到位?是否存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四、百姓之痛:扬尘污染谁来买单?
• 空气刺鼻、煤灰漫天:周边村民不敢开窗、不敢晾晒衣物
• 道路积尘严重:车辆一过,黑尘滚滚,影响交通安全
• 农作物、植被受损:煤灰覆盖农田,影响收成与生态
企业违法成本低、百姓受害成本高,监管缺位最终由群众买单。
五、追问:不作为背后,究竟是谁在纵容?
国家三令五申强化矿山扬尘治理、严查露天堆放,山西近年更是出台多项政策严控煤矿污染。但在高平市陈区镇,法规成空文、监管成摆设、企业肆意妄为。
是监管力量不足?还是人情干扰、利益纠葛?
是处罚力度太轻、震慑不够?还是存在“保护伞”、默许纵容?
环保不是口号,监管不能缺位。
希望晋城市、高平市两级生态环境、能源、应急及陈区镇政府迅速介入:
1. 立即责令涉事煤矿停止露天作业、全面苫盖物料、完善降尘设施
2. 依法从严处罚,绝不姑息、绝不以改代罚
3. 彻查背后是否存在监管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问题
4. 建立长效机制,杜绝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屡罚屡犯
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环保无小事,责任大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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