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部分州的离婚程序像个死循环——想合法离婚,先得证明分居满一年。但问题是,很多夫妻根本付不起两套房的租金。Reddit上这条帖子火了,提问者直说「我们连分开住的钱都没有,怎么完成法律要求的分居期」。
这条帖子底下炸了锅。有人分享自己睡客厅沙发熬满12个月,有人干脆搬回父母家地下室。一位评论者算了笔账:她所在的城市一居室月租1800美元,而夫妻两人收入加起来才够付原本那套房贷。分居?等于直接宣布破产。
法律设计的初衷是给人冷静期,现实却变成经济筛选器。付得起分居成本的人才有资格离婚,付不起的只能被困在婚姻里,或者违法同居却谎称已分开。有律师在评论区透露,他见过太多客户为了凑齐「分居证明」,伪造租房合同或借住朋友地址——全是灰色操作。
更荒诞的是各州标准不统一。有的州承认「同一屋檐下分居」,有的州要求彻底不同住址。发帖人所在的州属于后者,她最后的选择是:丈夫搬去公司仓库住折叠床,自己带孩子留守原房。一年期限还没到,她已经在更新简历准备跳槽涨薪——「不是为了新生活,是为了付得起离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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