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第一忠臣”于谦是历史上有名的清官,深得老百姓的爱戴,被尊敬地称为“于青天”。于谦,字延益,浙江钱塘人,生于公元1398年。于谦少年时就有大志,十五岁中秀才,二十四岁中进士,三十出头已经先后做了省的巡按和巡抚。他在地方上大力整肃官场风气,平反了不少冤案。他开仓赈灾,建立义仓。他的一首“千锤万凿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更是体现了于谦高风亮节的品格。
这首《石灰吟》是于谦少年时期创作的一首七言绝句,据传为其十二岁时观石灰煅烧过程有感而作。
现在12岁刚刚是可以驾驶自行车上路的年龄。据媒体报道,2026年4月4日,黄晓明通过微博发布照片,照片中,他本人骑着共享单车,9岁的儿子则骑着普通儿童自行车,在人行道前击掌、合影,画面温馨自然。不过,网友对此似乎并不买账,“温馨是真的,但9岁娃不能骑车上路也是真的”。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年龄超过12周岁的未成年人,才可以骑行自行车上路。
600年前的于谦都作出了《石灰吟》,600年后的少年骑自行车上路都不行,这个规定是否合理值得商榷。
《石灰吟》通篇采用象征手法,以物比人,借吟石灰的锻炼过程,表现了作者不避艰险、勇于牺牲以保持忠诚清白品格的精神。全诗笔法凝练,语言质朴自然,通过“千锤万凿”“烈火焚烧”等意象展现刚硬峻直之气,凸显廉洁为本的信念。诗中“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两句,既是石灰特性的写照,也隐喻着诗人以石灰自喻的人生追求。现代古典文学家霍松林评其“以物喻人,就作者的写作动机说,是以他所歌颂的石灰自喻、自勉”,赋予作品普遍意义 。该诗与《咏煤炭》“凿开混沌得乌金,藏蓄阳和意最深。爝火燃回春浩浩,洪炉照破夜沉沉。鼎彝元赖生成力,铁石犹存死后心。但愿苍生俱饱暖,不辞辛苦出山林”同为于谦咏物诗代表作,其彰显的清廉品格与诗人后来力保京城的史实形成精神呼应。
但据《智囊全集》中记载:1457年,北京保卫战的功臣于谦被以“谋逆”罪,押赴菜市口处斩,途中聚满了围观的百姓,众人无不号啕痛哭,为于谦喊冤。
于谦以忠死,罪名竟是“谋逆”。
土木堡之变,他力挽狂澜,保住大明。英宗复辟,以谋反斩之。抄家时,家无余财,唯书数箱。徐有贞道破天机:“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
杀人的刀,总要找个名目。名目对了,血就不是血,是律法;刀就不是刀,是公道。
锦衣卫也赶到了于谦家中,奉命抄家,而让所有人惊讶的是,于谦果真两袖清风,即使他们掘地三尺,也没有搜到任何金银珠宝和资产。要知道于谦在当时可是一品大官啊!《智囊全集》中记载:“死之日,阴霾四合,天下冤之。籍没时家无余资。”
这不由让人想起家喻户晓的南宋抗金英雄岳飞,尤其是那首《满江红》,脍炙人口,激荡人心:“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于谦之死与岳飞之死有着惊人的相似。岳飞死于“莫须有”,于谦死于“意欲”罪,都是强加的罪名。而奸佞之所以得逞,是他们摸准了皇帝的脉搏即争夺皇权。可怜他们为了民族社稷赴汤蹈火,招之杀身之祸,使人在痛恨奸臣之时为之捥惜。
青山有幸埋忠骨。岳飞墓和于谦墓都在杭州西湖边,相距不远。2026年清明,“给历史名人扫墓”成为清明假期的新风潮。正如清人袁枚所言:“赖有岳于双少保,人间始觉重西湖。”岳飞和于谦,一宋一明,同为少保,同为西湖增添了厚重的历史责任感。西湖的山水固然秀美,但真正让它超越寻常风景、成为人们精神家园的,正是这些埋骨于此的忠魂傲骨。于谦墓前的止咳药,是年轻人心疼他为国操劳落下的咳疾,也是在无声诉说:600年后,仍有人记得你的辛劳与病痛。
2026年4月7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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