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小陈的“犯罪履历”,简直让人瞠目结舌,可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这次的判刑结果,轻得离谱,不禁让人发问:这般量刑,到底是法律太过仁慈,还是执法者过于宽容,亦或是咱们普通人压根不懂法律?
2018年,小陈还未成年,就犯下故意杀人罪,被云南昭通中院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年纪轻轻就敢对他人痛下杀手,本该在狱中好好悔过,重新做人,可六年刑期结束,他非但没有半点收敛,反而一头扎进了害人不浅的缅甸诈骗窝点,继续作恶。2025年6月到8月,他跑到缅甸妙瓦底669园区、交克园区,在电信诈骗集团里当起“拉手”,拿着集团给的统一话术,天天给国内民众打电话,谎称取消电商平台百万保障,哄骗受害人加联系方式,配合团伙诈骗了嘉兴南湖区的百姓至少200多万。为了去缅甸搞诈骗,他还钻了免签政策的空子,以旅游为幌子骗取出境签证,偷偷越境,妥妥的偷越国(边)境罪。
就是这样一个有故意杀人前科、跨境作恶、坑骗百姓数百万的累犯,最终的判决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诈骗罪判一年六个月,偷越国(边)境罪判拘役三个月,数罪并罚才执行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罚金总共一万五千元。这个处罚力度,别说和他之前的杀人罪相比,就算单看这次诈骗200多万的涉案金额,也轻得令人发笑。
不禁要问,这量刑如此之轻,根源到底在哪?是法律本身对这类罪犯太过仁慈,留了太多余地吗?法律制定的初衷是惩恶扬善、震慑犯罪,可面对这种屡教不改、跨境残害同胞的恶人,如此轻判,真的能起到警示作用吗?恐怕只会让更多人觉得,犯罪成本低到离谱,就算再次作恶也没什么大不了。
还是执法者在裁量时过于宽容,忽视了他的前科劣迹和犯罪的恶劣性质?小陈并非初犯,而是实打实的累犯,未成年时犯下重罪,出狱后快速再犯,且涉足的是全民痛恨的缅甸电信诈骗,涉案金额巨大,危害范围广,本该从重处罚,可最终判决却轻描淡写,丝毫没体现出对累犯、跨境诈骗的严惩态度,这份宽容,用在恶人身上,实在是对受害者的不公。
又或者,是咱们普通老百姓认知不够,压根不懂法律的裁量标准?在大众眼里,杀人前科+跨境诈骗数百万,怎么也该重判,可实际判决却和大众认知相差甚远。难道法律条文里,对这类从犯、认罪认罚的罪犯,从轻幅度可以大到这种地步?以至于让普通人完全无法理解,觉得法律的惩罚和犯罪的恶行完全不匹配。
200多万的损失,是多少受害者的血汗钱,甚至是养老钱、救命钱,换来的却只是一年半的刑期。小陈这般屡教不改的恶人,得到的惩罚如此轻微,实在难以服众。到底是法律的仁慈用错了地方,还是执法尺度过于宽松,又或是大众对法律的理解真的存在偏差,这样的轻判,终究让人意难平,也让人心生疑惑:如此惩治,真的能拦住那些想要犯罪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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