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沉迷直播,打赏女主播150多万,花光积蓄还借钱。妻子多次借钱帮他还债,他却不知悔改。离婚时,这笔打赏的钱能要回来吗?妻子能多分财产吗?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们看一个案件。

赵某与钱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近年来,妻子钱某发现丈夫赵某状态异常,长时间沉迷手机,对家庭和孩子漠不关心。经了解,赵某沉迷抖音直播,频繁打赏女主播,已将家中积蓄挥霍一空,家中财产几乎仅存一套房屋。

钱某为维护家庭稳定,向亲友借钱帮赵某渡过难关。然而赵某仍不知悔改,甚至开始通过网络借贷筹集资金,累计向女主播打赏150余万元。高额的债务压得钱某喘不过气,甚至无力负担孩子学费。钱某最终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赵某予以少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钱某,在抖音直播平台花费150余万元打赏女主播,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该行为构成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夫妻一方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同时,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6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挥霍”。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赵某仅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25%。

以案说法

一、大额打赏属于“挥霍”,不是正常消费

在平台内小额打赏,通常被视为消费行为。但当打赏金额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且未经配偶同意时,法院可以认定为“挥霍”。

二、挥霍一方离婚时要少分财产

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的“少分或者不分”,是指对挥霍一方在分割剩余夫妻共同财产时予以惩罚,而非要求其“返还”已挥霍的款项。

三、无需等到离婚,婚内即可请求分割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6条还规定,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如果发现配偶大额打赏,不用等到离婚,婚内就可以起诉要求分割财产,先把剩下的钱保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我是李晓娟律师,专办婚姻家事案子。如果你也发现配偶在大额打赏主播、挥霍共同财产,不知道该怎么取证、怎么让他少分,可以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