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标价高达19.75万元的红宝石戒指,上海一对七旬老夫妇以2.96万元超低价成功购得,本以为是多年信任换来的温情礼遇,却不料交易落定仅两小时,便被店主单方面要求撤销合同;更令人震惊的是,后续竟演变为地铁站内尾随围堵、当众施压、言语胁迫——最终,店主反将顾客告上法庭。
前言
郑女士与丈夫均已逾七十高龄,定居于上海静安区,多年来持续光顾辖区内一家珠宝门店,累计消费金额达数十万元。因往来频繁、沟通顺畅,与店主之间早已建立起熟人式的信任关系,彼此称兄道弟,逢年过节偶有问候寒暄。
2024年7月14日傍晚时分,老两口散步途经该店,被店主亲自迎入店内,并热情介绍当日正开展“全场统一1.5折”限时促销活动,还特别强调:“好货专为老朋友留着。”
其间,店主重点展示一枚产自马达加斯加的天然红宝石戒指,主石重3.08克拉,柜台价签赫然标注为197500元,折合近二十万元整。
见老人流露浓厚兴趣,店主当场按折扣规则核算,最终敲定成交金额为29600元,并反复强调:“这是给咱们老客户专属定制的感恩价。”
两位老人未作过多犹豫,随即通过手机银行完成转账,店员同步开具正规收据,连同戒指实物及国家认可的珠宝鉴定证书一并交付。整个流程手续完备、节奏紧凑,买卖双方均无异议,现场气氛融洽自然。
回家后,夫妻俩难掩喜悦,向子女兴奋分享“捡到大漏”的喜悦,谁料这场看似圆满的交易,实则悄然埋下了一场长达数月的法律风暴。
两小时后店主突然后悔
交易结束约两个小时,店主突然致电郑女士,语气急促且态度骤变:先称戒指存在材质瑕疵,继而改口表示“此物不可售出”,强烈要求立即解除买卖合同,并退还戒指。
郑女士夫妇当场愕然——商品外观完好、证书齐全、价格明示、折扣清晰、付款到账、交付完成,所有环节均由店主主导推动,何来临时翻盘之理?老两口当即严正回应:契约已成,钱货两讫,不存在单方撤回空间。
遭拒后,店主并未罢休,接连拨打电话多次劝说,甚至提出额外补偿现金以赎回戒指。然而,老两口立场坚定,始终未予松动。他们百思不得其解:相处多年、信誉良好的商家,缘何在成交后迅速背弃承诺?更令人心悸的是,接下来发生的场景,彻底击穿了老年人对公共安全的基本预期。
地铁被跟踪围堵太吓人
事发两天后,郑女士夫妇参观完一场珠宝展览,搭乘地铁7号线返程。刚步入地铁站入口,便察觉店主身影紧随其后。起初以为纯属巧合,但对方一路尾行,从安检口跟至候车区,再一路挤进车厢,寸步不离。
车厢人流密集,店主却毫不避讳,在众目睽睽之下反复索要戒指返还,言辞愈发激烈。见老人坚持不允,竟直接横挡于车门处,阻拦其登车。待二人艰难挤入车厢,店主亦紧随而入,在密闭空间内高声争执,引得乘客频频侧目、窃窃私语。
列车抵达站点后,店主更是迅速联络两名陌生男子,在地铁出口处将两位老人团团围住,既不准离开,也不允许报警求助,言语中夹杂威胁性措辞,神情倨傲蛮横。七旬长者从未遭遇如此场面,惊惧交加、手足发颤,几经周旋才脱身,第一时间掏出手机拨打110报警。
警方到场后,对店主实施现场训诫,明确指出:任何民事纠纷均须依法解决,严禁采取跟踪、围堵、骚扰等非法手段干预他人正常生活秩序。本以为此事就此平息,未曾想店主情绪失控,转头即向静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将昔日老客户推上被告席。
店主起诉称存在重大误解
2024年10月,店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7条所规定的“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民事法律行为”为由,正式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撤销本次交易,责令郑女士夫妇返还戒指,并索赔所谓“差价损失”167900元。
庭审中,店主陈述的理由颇为“详实”:涉案红宝石戒指系受托寄售物品,所有权归属一位自美国归来的“张姐”,其委托目标为4克拉以上优质红宝石;而该枚3.08克拉戒指并不符合委托标准,本就不在可售范围内,更不应参与折扣活动。所谓低价成交,系店员工作疏忽所致。
为佐证主张,店主提交了所谓寄售协议文本、微信聊天截图等材料,声称自己对交易标的性质、权限范围产生根本性误判,依法享有撤销权。乍听之下逻辑闭环,但郑女士一方委托律师张玉霞深入核查证据链后,迅速锁定致命破绽。
关键证据漏洞太明显
郑女士夫妇携全部原始凭证——含电子支付截图、纸质收据、报警回执、现场照片、视频片段等——委托专业律师应诉。张律师逐项比对店主所举证据,直指核心缺陷:那份所谓寄售合同中,通篇未载明涉案戒指的唯一识别信息,如主石净度等级、颜色分级、GIA/NGTC证书编号、具体克重数值、产地标注及原始标价等关键字段。
仅笼统表述为“若干颗红宝石”,缺乏指向性条款,无法形成排他性对应关系。此外,“严禁打折”之说全凭店主口头陈述,既无内部管理规章支撑,亦无店内公示标识佐证,更不见任何向消费者作出的风险提示。
代理律师当庭指出:现有证据高度存疑,寄售合同极有可能系事后补签,与本案无实质关联。相反,珠宝店全程主动陈列、明码标价、张贴大幅折扣海报、定向邀约老客户、自主核算优惠金额、即时出具凭证,每一环节皆体现真实意思表示与充分协商过程,绝无误解或受迫情形。
郑女士丈夫当庭沉声表态:“我只认三个东西——柜台标价、现场折扣、扫码付款。你们内部怎么分工、谁委托谁代卖、利润如何分配,与我毫无干系。珠宝圈的老规矩就是‘出门概不退换’,买家靠眼光淘实惠,卖家凭诚信守底线,哪有成交之后倒打一耙的道理?”
一审二审均判夫妻胜诉
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全面审理认定:买卖双方就戒指原价、适用折扣率、最终成交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已完成全额付款与实物交付,合同权利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店主所提“重大误解”抗辩,缺乏充分有效证据支撑;红宝石作为非标准化贵重宝石,市场价值本就依赖专业评估与交易合意,不存在法定指导定价体系;珠宝行业通行惯例强调“银货两讫、信守诺言”,经营者因自身管理失范导致的经营风险,不得转嫁至善意履约消费者。
一审判决书明确裁定:案涉买卖合同合法有效,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郑女士夫妇胜诉。
店主当庭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但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书面审查与开庭听证后,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书中再次重申:市场主体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开展经营活动,交易一旦达成并实际履行,即具法律约束力;任何试图以内部失误为由否定外部交易效力的行为,均违背基本商业伦理与法治精神。
这场历时近两年的拉锯式维权历程,最终以消费者全面胜诉画上句点。只是,曾经温暖如春的老主顾情谊,已在一次次电话催逼、地铁围堵与法庭对峙中,消散殆尽。
事件背后的深层启示
表面看,这是一起典型的高价商品低价误售引发的消费争议;实质上,它直击市场经济运行中最基础也最关键的命题——契约精神与商业信用。
对经营者而言,“明码实价、自愿缔约”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无论是标错价格、误设折扣、混淆寄售与自营边界,抑或员工操作失当,均属内部管理范畴,不能成为侵害消费者信赖利益的借口。珠宝业长久以来形成的“出门不认账”潜规则,本质是对买卖双方双向约束:既赋予买家理性决策后的获利空间,也倒逼卖家强化流程管控与责任意识。一旦交易闭环完成,就必须无条件接受结果。
对普通消费者而言,面对类似突发状况,务必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保留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宣传物料截图、现场录音录像;遭遇人身骚扰、非法跟踪、言语恐吓等情形,须立即报警并留存接警回执;必要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介入,依托司法程序捍卫合法权益。法律永远站在善意履约、依法维权的一方。
尤为值得警醒的是,现代市场经济的生命线在于契约尊严。一句承诺千金重,一次失信万难偿。像本案店主这般,既违背诚信准则,又触碰法律底线,不仅输掉官司、赔上声誉,更将亲手关闭未来所有潜在客户的信任之门——试问,还有谁愿踏入这样一家朝令夕改、肆意妄为的店铺?
结语
三万元拿下估价二十万元的顶级红宝石戒指,反遭跟踪围堵、起诉索赔,两级法院连续判决消费者胜诉。这件事你怎么看?是店主蓄意设局、恶意反悔,还是确有难以言说的隐情?你在日常购物中是否也曾遭遇商家“卖错价就想撤单”的情况?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互动,分享你的亲身经历与维权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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