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晨雾未散,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彩霞驱车前往一家养鳗场。车窗外,连绵的丘陵叠着泛青的田野,春日的生机在晨雾中缓缓舒展。几天前,养鳗场经营者老陈打来电话,语气里满是久违的轻快——新一批鳗鱼长势喜人,他诚挚邀请王彩霞前来看看这片重焕生机的鱼塘。
三个月前,王彩霞首次到访养鳗场时,老陈正蹲在塘边,雨鞋上沾满塘泥,满脸焦虑。见到王彩霞,他急忙迎上前,声音里满是无奈:“这批鳗鱼还没到上市规格,现在卖不仅血本无归,我这养鳗场也彻底撑不下去了!”
老陈的养鳗场已走过十余个春秋,早年为扩建场子向老友老黄借款200万元。奈何市场行情几番波动,还款计划屡屡落空,欠款迟迟未能清偿。2025年底,老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诉求明确:老陈变卖塘内鳗鱼,全额清偿200万元欠款。
按常规执行流程,低价变卖未达标的鳗鱼,是兑现债权最直接的方式。可王彩霞实地走访时,不仅看到老陈的窘迫,更留意到塘边忙碌的十几名工人——他们都是周边村子的乡亲,跟着老陈干了近十年。“场子倒了,他们一家子的生计就没着落了。”老陈闷声说道,话语里满是愧疚与担忧。
一边是申请人的合法债权亟待兑现,一边是经营十余年的企业命脉与十几名工人的生计。如何在法理与情理间找到平衡,成了王彩霞团队面临的关键课题。
回到办公室,王彩霞立即牵头团队深入研判案情:经核实,养鳗场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若强行低价变卖未达规格的鳗鱼,不仅无法足额清偿老黄的欠款,还会直接导致养鳗场停摆、工人失业,引发一系列连锁问题。唯有保住养鳗场的“造血能力”,让场子“活”起来,才能实现债权清偿与民生保障的双赢。一番研讨后,一套兼顾法理与人情的“活封”方案逐渐成型。
1月中旬,王彩霞将双方当事人约至塘边的板房内,开门见山讲解“活封”方案的核心逻辑:查封期间允许老陈正常养殖、出售鳗鱼,但所有售鱼款均需汇入法院指定账户,严格保障老黄的债权实现。
“法官,这法子太妙了!只要能保住场子,我一定好好养鳗还债。”老陈眼中瞬间燃起希望的光芒。原本态度坚决的老黄,听了方案的细节与法官的耐心疏导,也松口应允:“行,只要能实实在在拿到钱,我没意见。”
春节前夕,首批鳗鱼如期达到上市规格。王彩霞带队到现场全程见证过秤装车,电子秤上的数字不断跳动,老陈的眉头却依旧紧锁。过秤结束后,他凑近王彩霞,声音压得很低,满是恳切:“王法官,这批鱼的钱能不能先留出饲料款和工人工资?不然后面的鱼没法养,工人们也过不好年啊。”
王彩霞当即叫来老黄,三人围在鱼池边协商。老陈掰着手指,细致核算着饲料采购、工人薪酬等必要开支;王彩霞则耐心向老黄解释,工人工资是民生底线,饲料款是场子存续的根基,建议先预留必要开支,剩余款项转入法院账户,后续每批鳗鱼售款均照此办理。
塘边静悄悄的,只有增氧机的水声潺潺作响。老黄沉吟片刻,拍了拍老陈的肩膀,语气缓和下来:“行,就这么办。老陈,你也不容易,好好干,钱总能慢慢还上。”
方案当场敲定,款项现场核算。售鱼款扣除必要开支后,6万元执行款顺利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老陈红了眼眶,声音微微发涩:“法官,你放心,我一定把这笔债一步步还清!”
那个春节,鞭炮声此起彼伏,响彻乡村。老陈却留守在养鳗场,对着账本细细规划来年的养殖计划。他心里清楚,只要鱼塘在、鳗鱼在,他的养鳗场就有盼头,欠款也总能逐步清偿。
春节刚过,王彩霞如约再次来到养鳗场。老陈带着她绕塘一周,塘里的鳗鱼比年前肥硕了许多,在水中欢快地游弋。王彩霞蹲在塘边,与老陈一笔笔核对收支明细,逐笔确认款项合规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养鳗场的经营发展上。
“这一批鳗鱼上市后,又能给老黄还一大笔欠款。”老陈指着欢腾的鱼群,语气里满是底气。
结合鳗鱼的生长周期,王彩霞再次组织双方协商,最终促成三年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不久后,首期40万元执行款如期到账,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被执行人账户的冻结。此后,鳗鱼分批顺利上市,欠款按约定稳步清偿,养鳗场重焕生机,十几名工人的饭碗稳稳保住。
离开养鳗场时,老陈送王彩霞到门口,满心感慨:“王法官,你知道吗?过年那几天我半夜巡塘,看着这些鲜活的鳗鱼,就想着——只要它们活着,我这鱼场就有希望。”
回程的路上,王彩霞轻轻摇下车窗。春风裹挟着泥土与青草的清香扑面而来,车窗外春水初生,春林初盛。一池活水,滋养的是鳗鱼,更是民生与希望;一纸判决,守护的是法理,更是司法的温度与初心。
来源:天平阳光
作者:王立浩、李婷
编辑:罗泰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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