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能源公示了吉安县金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文号华中监能罚决字〔2026〕7号显示,吉安县金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吉安县村级集体经济光伏电站南部片区并网项目中10千伏集电线路工程、升压站工程,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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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和《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华中能源监管局决定对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5万元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吉安县金诚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20000万元,是吉安县产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隶属江西吉泰庐陵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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