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江苏常州一名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帖爆料,称自己因食量较大,在当地一家汉堡自助店消费时被老板拒绝接待,随后附上与警方的对话音频,引发网友广泛关注。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该女子先后三次到店消费,最多一次吃下12个汉堡,店家因声称亏本拒绝其第三次到店,双方就此事产生争执,目前涉事店家已下架相关自助活动,女子则拒绝警方调解且未删除相关帖子。
据发帖女子介绍,她通过团购平台购买了该汉堡店79.9元的“畅点畅吃单人自助餐”券,套餐包含五种汉堡、五种热狗及各类小吃、饮料,限时一小时,需缴纳50元押金,吃完无浪费可退还。“我天生能吃,每次都是正常吃完,没有浪费也没有吃吐。”该女子表示,第一次到店时,她足足吃了12个汉堡,第二次前往时,老板曾发消息要求她最多吃6个,被她拒绝后,她“手下留情”吃了七八个,仍未吃到自己的食量上限。
让该女子不满的是,店家老板全程在一旁暗中计数的行为,“作为一家自助餐厅,暗戳戳盯着一个小姑娘吃多少,本身就很不礼貌。”而矛盾的爆发点发生在她第三次上门时,“我跟老板说今天来吃自助,他直接说不接待我这种人,说我吃太多,他会亏本。”该女子反驳称,“做不起自助就别做,大老远跑过来被拒,要是觉得吃得多亏,那吃得少的客人你退钱吗?”
被拒绝接待后,该女子在该店铺的粉丝群内发布了上述吐槽言论,随后被店家踢出群聊。气愤之下,她在社交平台发帖曝光此事,并附上与警方的对话音频,音频中调解员提到“常州某汉堡店报警说,你在网上发布不好言论,我们来调解一下”,该女子则坚称自己没有过错。
记者联系到涉事汉堡店老板,对方给出了不同的说法。老板表示,推出79.9元的自助套餐本意是为店铺引流,店内汉堡正价每个25元,一名成年男性通常吃两三个即可吃饱,而该女子每次到店都要吃十几个汉堡,再加上配套的小食和饮料,店铺早已亏本。“我承认,在未下架自助套餐的情况下拒绝接待消费者,是我的不对,我向她道歉。”
对于“因女子吃太多报警”的说法,老板予以否认,称报警是因为女子发帖后,店铺遭到大量网友负面评价,还收到不少外地骚扰电话,实在不堪其扰才选择报警,并非因女子食量过大。同时,老板还提出异议,认为女子发帖时虚构“汉堡不好吃”等内容,引导舆论偏向自己,给店铺带来了不良影响。针对女子曝光的群聊截图中出现的疑似辱骂言论,老板解释,该言论并非自己所发,而是群里老客户看到女子吐槽后,出于不忿自行发布的,与店铺无关。
记者在涉事店铺现场看到,这是一间位于小区外的临街小店,堂食区域不大,堂食区与烹饪区相连。老板介绍,店铺已开业两年左右,粉丝群内有四百多位老客户,不少人特意远道而来消费。“我们没有因为做自助就降低品质,说实话,她吃三个汉堡我就只有点辛苦钱了,但前两次她来,我也没拦着。”目前,该店铺已将相关自助活动下架,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记者注意到,该女子的短视频平台作品多以美食探店为主,以往作品点赞量多为三位数,而此次曝光汉堡自助拒客事件的视频,点赞量已突破三千。4月7日中午,该女子还在直播中谈论此事,明确表示拒绝警方调解,也不会删除相关帖子,“我只是表达自己的消费体验,没做错什么。”
针对此事,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凯律师表示,双方均存在不当之处,责任边界清晰。从法律角度来说,商家以顾客食量大为由拒绝接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中的公平交易与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自助餐属于格式合同,定价时已默认包含食量差异的成本,在消费者无浪费、无违规情形下,商家无权单方拒绝提供服务,此举已构成违约。”陈凯律师补充道,商家以“自助为引流”为由拒客,属于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于法无据。
同时,律师也指出,消费者有权表达自身消费体验,但如果存在虚构事实、掐头去尾剪辑音频、引导网络暴力辱骂商家等行为,则超出了合理维权范畴。依据《民法典》名誉权相关条款,该行为会贬损商家商誉,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与经营损失,构成侵权;若情节严重,还可能触及网络暴力相关规制,需承担删除帖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警方介入调解符合纠纷处置程序,双方均应保持理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
此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与《餐饮业促进和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自助餐服务时,应当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醒消费者适量取餐,但不得无故拒绝接待正常消费、无浪费行为的消费者。目前,双方尚未达成和解,事件后续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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