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ymq120@yeah.net 对于来稿,默认为原创
近日,一则“安乐死胶囊30秒一觉离去,锦州康华医院让身患绝症的病人拥有死亡权利”的短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关注。视频所言究竟是真是假?所谓的“安乐死胶囊”又是否存在?央视总台记者进行了调查。
在人类面临的所有命题中,生死无疑是最为沉重、也最容易触动社会敏感神经的话题。对于身患绝症、饱受病痛折磨的患者而言,“如何体面地告别”是一个充满伦理争议与现实困境的议题。然而,在流量至上的网络时代,这一严肃的生命课题却被某些别有用心之人异化为了博取眼球的工具。
近日,一则声称“锦州康华医院推出安乐死胶囊,30秒一觉离去,让身患绝症的病人拥有死亡权利”的短视频在各大社交平台迅速发酵。极具冲击力的文案、看似言之凿凿的地点,瞬间引发了大量网民的关注、讨论与转发。
随着央视总台记者的深入调查,真相浮出水面。
被虚构的“安乐死胶囊”
2月18日,一位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上述视频。视频中,“30秒一觉离去”的描述极具画面感,仿佛科幻电影中的场景照进了现实;而“让身患绝症的病人拥有死亡的权利”这一句口号,更是精准地击中了公众对于生命尊严的潜意识关注。
不可否认,这类谣言之所以能够迅速传播,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公众的信息差以及对前沿医疗技术的猎奇心理。在部分网民的认知中,国外确实存在关于“安乐死舱”的争议性报道,造谣者正是将这种模糊的海外信息进行了本土化的“嫁接”,炮制出了所谓的“安乐死胶囊”。
然而,医学不是科幻,更不是网络爽文。在我国,关于生命终结的医疗行为有着极其严格的法律与伦理界限。“安乐死”在我国并不合法,任何形式的协助自杀或实施所谓的“安乐死”,都涉嫌触犯刑法。
真相:查无此药,查无此院
面对迅速蔓延的网络舆情,辽宁省锦州市卫健委迅速介入,对全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诊疗项目、药品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而彻底的排查。排查的结果,揭露了这起谣言“双重虚构”的荒诞本质。
第一重虚构,是所谓的“安乐死胶囊”。
辽宁省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汤萍:我国从未批准过“安乐死”胶囊这类药品。我们对全市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核查,均没有发帖网友所说的“安乐死胶囊”这种药品,更没有相关的诊疗服务,所以网上传播的30秒“安乐死胶囊”完全是子虚乌有的。
第二重虚构,则是视频中言之凿凿的“锦州康华医院”。
辽宁省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汤萍:我们关注到这条视频后,立即对全市全域注册医疗机构进行逐一核查,我们还查询了既往的医疗机构审批档案,各属地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又进行了实地勘查,通过这些方式,无论是公立的医疗机构、还是民营的医疗机构,均没有锦州“康华医院”。
查无此药,查无此院。这起看似有鼻子有眼的“重磅新闻”,实则是造谣者坐在屏幕前敲击键盘编造出的海市蜃楼。
谣言背后的社会危害与法律红线
在确认该传言为虚假消息后,辽宁锦州第一时间发布了辟谣信息,涉事网友也随即将这条不实视频下架。然而,视频的下架并不意味着事件的终结,这起谣言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值得我们深思。
在医疗健康领域,信息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生命安全与社会的稳定。专家指出,虚假医疗信息的传播,其危害是多维度的。首先,它严重误导了公众,尤其是那些正处于绝望中的重症患者及其家属,可能会因为这些虚假信息而产生错误的期待,甚至放弃正规治疗。其次,这种无中生有的造谣,极大地侵害了医疗行业的公信力,让本就脆弱的医患信任雪上加霜。
辽宁师范大学法政学院院长 陈光:在“安乐死”不合法的情况下,宣扬可执行“安乐死”这种错误观点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为非法行医、故意伤害甚至故意杀人等刑事犯罪提供掩护,从而引发刑事责任。
网络空间从来不是法外之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了博取微薄的流量,将严肃的生死议题当作儿戏,最终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在生死命题前,请守住理性的底线
“安乐死胶囊”谣言的破灭,再次为公众敲响了警钟。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面对层出不穷的医疗健康类信息,我们必须保持足够的清醒与理智。
医学是一门严谨的科学,任何重大的医疗突破或政策调整,都必然会通过国家卫健委、权威媒体等官方渠道进行发布。公众在接触到此类惊悚或颠覆认知的信息时,应首先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核实,切勿成为谣言传播的二传手。要知道,若明知是虚假信息仍转发传播,同样属于故意传播虚假信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生命值得敬畏,法律不容挑衅。让我们共同抵制网络谣言,守护清朗的网络空间,也守护医疗领域的严肃与纯洁。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