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的《化妆品用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等5项化妆品行业标准(见附件),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上述5项行业标准为推荐性标准,自2027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5项化妆品行业标准汇总表

2.化妆品用生物技术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

3.化妆品用植物来源原料技术要求通则

4.化妆品用原料 积雪草提取物

5.化妆品用原料 乙酰基六肽-8

6.化妆品用原料 三肽-1铜

国家药监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