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根心学思想 融贯治世实践

——王阳明政绩智慧对现代治理的价值启示

□ 苗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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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把我们的优秀文化传承好,核心价值观建设好,就一定能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强国。王阳明曾在贵州参学悟道,贵州在弘扬传统文化方面有独特优势,希望继续深入探索、深入挖掘,创造出新的经验。

——2014年3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贵州代表团审议时指出

政绩观是治理者的价值罗盘,决定着治理的方向、质地与长远成效。明代大儒王阳明被后人评论为历史上立德、立功、立言最为杰出者之一,其政绩观绝非“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空泛说教,而是扎根心学思想、融贯治世实践的完整体系,核心是以“致良知”破政绩异化之弊,以“民为本”立政绩价值之根,以“知行合一”筑政绩实践之路,以“标本兼治”谋政绩长效之远。在明代中叶官场贪腐、虚浮成风的背景下,王阳明的政绩观以颠覆性的思考重构了政绩的本质、标准与路径,既直击当时“唯上不唯下、唯虚不唯实、唯权不唯民”的治理顽疾,也为当代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破解政绩工程、形式主义、治理悬浮等现实困境提供了深刻的思想资源与实践指引。重审王阳明政绩观的时代价值,不是复古式的文化回望,而是以传统治理智慧校准现代治理航向,让“为民造福”的政绩初心在新时代焕发新的生命力。

破“心中贼”:

以“致良知”重构政绩的本体根基

明代中叶,王朝承平日久,官场风气渐趋败坏。官员们将政绩异化为向上攀爬的阶梯,以迎合上意、粉饰太平、搜刮民财为能事,在于治理者内心被私欲、虚荣、功利心所裹挟,陷入了“心为物役”的困境。

王阳明一针见血地指出“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这里的“心中贼”,正是扭曲政绩观的各种私欲与偏见。他以“心即理”“致良知”的核心命题,为政绩观确立了最根本的本体论基础:政绩的源头不在外部的考核指标、权力层级与功名利禄,而在治理者内心的良知觉醒;真正的政绩,首先是内心良知的外化,而非外在事功的堆砌。

在王阳明看来,“良知”是人人皆有的道德本能与是非准则,是治理者为官从政的根本遵循。为官者若失去良知的指引,政绩便会沦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了升迁而虚报数据,为了面子而劳民伤财,为了权力而漠视民生,最终的“政绩”不过是欺世盗名的假象。反之,唯有以良知为标尺,祛除心中的功利之私、媚上之念、浮躁之心,才能让治理回归正道,让政绩真正为民而生。

主政庐陵时,王阳明面对当地积弊丛生的赋税乱象,没有迎合官场“按部就班征税”的惯例,也没有畏惧权贵的压力,而是以良知为准则,深入民间摸清实情,毅然上书请求减免苛捐杂税、废除不合理摊派。他深知,征税的本质是保障民生,而非满足官府的财政需求,这份“民为邦本”的良知,让他敢于打破官场潜规则,直面利益藩篱。这种“心正而后政正”的治理逻辑,正是“致良知”在政绩观中的生动体现。

新时代政绩观的重构,首先要从“心”入手,以良知为治理者的价值锚点。治理者要祛除心中的浮躁之气、功利之心,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将“是否符合群众根本利益、是否推动地方长远发展、是否经得起实践与历史检验”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让政绩观回归良知本位,让治理行为从“被动履职”转向“主动践行”。

立“民为本”:

以民生福祉锚定政绩的价值坐标

儒家民本思想源远流长,但王阳明将其从理念层面推向实践层面,以“亲民”为核心,将百姓的真实福祉作为政绩的唯一终极评判标准,彻底颠覆了“政绩为权服务”的传统逻辑,构建了“民之安否、民之富否、民之乐否”的政绩价值体系。

王阳明认为,“财者民之心”,治理的核心不是聚敛财富、彰显权势,而是让百姓安居乐业、衣食无忧、人心安定。他在南赣巡抚任上,平定匪患后没有沉迷于战功的炫耀,而是聚焦百姓的生存困境:改革盐法、商税,减轻百姓的经济负担;修缮学宫、兴办社仓,保障民生与教化;制定《南赣乡约》,淳化民风、化解矛盾,从根源上消除匪患滋生的土壤。他深知,真正的政绩不是“平叛之功”,而是“百姓安业”;不是一时的秩序稳定,而是长久的民生安稳。

平定宁王之乱时,王阳明更是以民利为先,而非以战功为要。战乱之后,百姓流离失所、田地荒芜,他第一时间上书请求减免军粮、退还被侵占的民田,拒绝为了朝廷的面子加重百姓负担。在他看来,战乱的平定是为了守护百姓,而非为了个人的功名,这份“民利至上”的价值选择,正是其政绩观的核心底色。

这种“民本导向”的政绩观,与当代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求高度契合。新时代的治理,本质上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政绩的价值标尺必须回归民生本位。政绩的价值坐标,必须锚定民生福祉,实现“显绩”与“潜绩”的统一、“经济指标”与“民生指标”的统一、“短期成效”与“长远发展”的统一。治理者要摒弃“唯上、唯书、唯虚”的政绩导向,树立“唯民、唯实、唯远”的政绩理念:既要关注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等“看得见”的显绩,更要关注教育、医疗、养老、生态等“看不见”的潜绩;既要追求数据上的增长,更要追求群众内心的幸福感;既要立足当下解决突出问题,更要着眼长远夯实发展根基。唯有如此,政绩才能真正成为民生福祉的“催化剂”,而非权力博弈的“装饰品”。

行“知行合一”:

以实干担当筑牢政绩的实践根基

王阳明针对明代士大夫“空谈义理、坐而论道”的弊病,提出“知行合一”的核心命题,将“知”与“行”融为一体,构建了“知而必行、行而有知、知行相促”的政绩实践方法论。在他看来,真正的政绩不是停留在口头上的理念、纸面上的规划,而是扎根实践的行动、惠及民生的实效;没有行动的“知”是空洞的,没有认知的“行”是盲目的,唯有知行合一,才能让政绩从理念转化为现实。

王阳明的一生,是“知行合一”的政绩实践史。在南赣,他面对匪患猖獗、治理混乱的局面,没有空谈“教化安民”的理念,而是制定《十家牌法》,将抽象的治安理念转化为可操作、可考核的基层治理制度,通过邻里联保、户籍管理等方式,迅速稳定地方秩序;同时,他亲力亲为走访民间,了解百姓疾苦,针对性地改革赋税、兴修水利,让治理理念真正落地生根。

平定宁王之乱时,王阳明更是以“知行合一”的魄力与执行力,在短短35天内平定叛乱。他没有拘泥于传统的兵法教条,而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变:精准研判叛军动向,快速组织地方力量,攻心为上、攻城为下,以最小的代价实现了最大的治理成效。这场平叛,不是“纸上谈兵”的胜利,而是“知行合一”的实践胜利,充分彰显了“知”的指导作用与“行”的落地效能。

在当代治理中,“知行合一”的政绩实践方法论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新时代的政绩观必须以“实干”为核心,筑牢政绩的实践根基。治理者要摒弃“坐而论道”的空谈作风,坚持“起而行之”的实干精神:既要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政策法规,以科学的认知指导治理实践;又要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中间,精准把握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既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治理方案,更要狠抓落实、一抓到底,让每一项政策、每一个举措都转化为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成效。同时,要以“知行合一”的标准提升治理能力,既要懂治理理念,更要会治理操作,让“知”的深度与“行”的力度相匹配,让政绩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求“标本兼治”:

以长效治理彰显政绩的长远价值

王阳明认为,治理的终极目标不是“一时的秩序稳定”,而是“长久的长治久安”;政绩的核心不是“短期的事功彰显”,而是“长效的制度构建与人心教化”。他提出“标本兼治”的治理理念,将“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构建了“问题解决—制度构建—人心教化”的长效治理体系,彰显了政绩的长远价值。

在南赣治理中,王阳明没有止步于武力平叛的“治标”之举,而是从根源入手,采取多重措施实现“治本”:改革赋税,减轻百姓负担,消除匪患的经济根源;制定乡约,教化百姓,消除匪患的思想根源;兴办社学,普及教育,提升百姓的文化素养;设立巡检司,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构建长效治安机制。通过这些举措,南赣地区实现了从“匪患频发”到“安居乐业”的转变,这种转变不是一时的治理成效,而是长久的制度保障与人心认同,真正彰显了政绩的长远价值。

在广西任职时,面对土司叛乱的复杂局面,王阳明力排众议,主张“抚”代“剿”。他深知,武力镇压只能解决一时的冲突,却无法消除叛乱的社会根源。因此,他通过废除土官世袭、改设流官,完善地方治理制度;同时,兴修水利、发展农业、兴办教育,让百姓从叛乱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最终实现了广西地区的长久稳定。这种“标本兼治”的治理思路,正是王阳明政绩观长效性的生动体现。

新时代的政绩观必须以“长效治理”为目标,实现“治标”与“治本”的统一。治理者既要聚焦当下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快速解决,为群众排忧解难;又要着眼长远,注重制度构建、文化建设与人心教化,从根源上消除问题滋生的土壤。要构建“问题解决—制度完善—文化浸润”的长效治理闭环:每解决一个问题,都要总结经验、形成制度,让治理成果固化下来;每推进一项工作,都要注重文化引领、人心教化,让治理理念深入人心;每打造一项政绩,都要兼顾当下与长远,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的有机统一。唯有如此,政绩才能真正成为推动地方长远发展的“动力源”,而非昙花一现的“装饰品”。

总之,王阳明的政绩观,是心学思想与治世实践的完美融合,是传统治理智慧的璀璨结晶。它以“致良知”为本体根基,破解了政绩异化的根源问题;以“民为本”为价值坐标,锚定了政绩的核心方向;以“知行合一”为实践路径,筑牢了政绩的实干底色;以“标本兼治”为长效追求,彰显了政绩的长远价值。在新时代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我们重审王阳明政绩观的时代价值,不是要照搬古代的治理模式,而是要汲取其蕴含的治理智慧,用以破解当下治理中的现实困境。要以良知为治理者的价值内核,祛除政绩异化的“心中贼”;以民本为政绩的价值导向,锚定民生福祉的核心目标;以实干为政绩的实践路径,拒绝知行脱节的形式主义;以长效为政绩的价值追求,摒弃短期主义的治理短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