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四川频道

人民网成都4月8日电 (袁菡苓)今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1人被查、1人被开除党籍。

如下:

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覃敏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元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覃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元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覃敏简历

覃敏,男,汉族,1964年5月生,四川宣汉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年8月至1995年10月,先后在四川矿山机器厂、广元市建设委员会工作;

1995年10月至2017年12月,历任广元市招投标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市规划和建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7年12月至2024年5月,历任广元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24年5月,退休。

仁寿县原二级调研员刘开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眉山市委批准,眉山市纪委监委对仁寿县原二级调研员刘开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开权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接受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谋求职务提拔向他人赠送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财物;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开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眉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开权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