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途中抛垃圾、扔烟蒂、随地吐痰

看似小事

却藏巨大安全隐患

近日

在天津宝坻

一名驾驶人车窗抛物被群众举报

此举不仅是不文明行为

更是违法行为

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举报……

行车途中,一驾驶人随意向车外抛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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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

民警立即开展核查,通过监控精准锁定涉事车辆及驾驶人,依法通知驾驶人荣某到牛道口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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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向荣某出示群众举报视频,清晰还原其车窗抛物全过程,并结合法律法规,详细讲解该行为的安全隐患与危害。荣某当场认识到自身错误及不良影响,对违法行为认错认罚。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荣某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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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来源|天津宝坻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