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索寒雪 北京报道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旨在防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
风险监测预警制度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是企业一直关注的问题。面对动荡的国际环境,一位外资企业中国区CEO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无论是外资企业还是中资企业都在不同程度地实施产业链备胎策略,新建产业链条,以替代原有的具有一定风险的产业链。”
《规定》提出,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制度措施。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机制。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有关职责。加强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风险监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管理制度,维护关键领域的原材料、技术、设备、产品等的生产与流通稳定、持续运行。
其中第九条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关键领域的原材料、技术、设备、产品等供给渠道稳定情况及其对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影响等,组织开展评估监测,识别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央企发挥重要作用
国企改革专家李锦认为,央企在产业链安全领域可以贡献力量,“提升产业链韧性与安全水平,此外央企还发挥‘链长’作用,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
“我们坚定扛牢‘国之重器’使命担当,努力锻造先进装备产业链安全的保障力量。”一位央企负责人在国资委相关会议上表示,“我们不断研制推出‘首台套’装备,为C919大飞机提供超过70%大型承力关键模锻件,为三峡、白鹤滩水电机组、国和一号、华龙一号核电机组提供重大基础装备。”
此外,该央企负责人补充道:“我们勇担高端农机产业链链长,带动产业集群共同推动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超75%。”
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的监测作用。
《规定》提出:“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发现影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情形的,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编辑:郝成 审核:朱紫云 校对:张国刚)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