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4月8日讯(山东经济广播记者)近日,潍坊青州尧王·塞纳蓝湾小区二期业主任先生向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民生无小事》反映,该小区于2023年年底交付时,5栋6层住宅楼仅预留了电梯井,并未安装电梯。在业主多次反映后,开发商于2025年七八月份完成了电梯安装,但电梯至今无法启用,居民日常出行只能爬楼,生活十分不便。(以下为《民生无小事》节目直播录音)
据《民生无小事》直播中任先生介绍,尧王·塞纳蓝湾小区二期共5栋楼,均为6层带电梯设计,购房合同明确约定配套电梯。2023年底交房时,电梯位置只有空的电梯井,根本无法使用。业主多次反映后,直到2025年才装上电梯,但安装完成后一直未运行。
对于电梯停运原因,任先生表示,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此前答复,是开发商山东尧王置业拖欠电梯公司尾款,电梯公司因此扣留钥匙、拒绝交付验收手续,导致电梯无法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特种设备备案,进而不能投入使用。目前电梯虽已通过相关验收,但合格手续、钥匙均由电梯公司保管。
任先生反映,业主曾多次找开发商沟通,但对接人员无最终决定权,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此前,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曾承诺业主2025年底开通电梯,却未能兑现。近期青州住建局又回复业主称,此事属于开发商与电梯公司的合同经济纠纷,住建部门履职已完成,仅能协助协调,无法强制处理。
节目直播中,主持人现场连线了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卜姓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楼盘工程验收由青州市住建局下属独立事业单位建设工程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主要监管项目施工进度,督促开发商按设计完成建设。针对业主反映“2023年交房时仅电梯井无电梯”的情况,该工作人员称需进一步核实。主持人追问,2023年交房前电梯并未按设计安装完成,住建部门如何履行施工监管职责,对方表示将尽快核查小区二期施工及验收详情。对于电梯安装验收后因债务纠纷无法使用的问题,该卜姓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可继续跟进协调,督促相关方解决问题,但同时也表示工程建设完成、验收通过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主要监管职责已履行完毕,后续将以协调为主。
记者调查发现,这套看似“合情合理”的说辞,回避了一个最关键、也最不该被忽略的问题——2023年交房时,只有电梯井、没有电梯,尧王·塞纳蓝湾项目是如何通过分户验收、竣工验收并合法交付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相关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电梯属于工程核心配套设施,未安装、未验收、不能正常使用的项目,严禁通过竣工验收,更不得交付业主。
任先生认为,2023年塞纳蓝湾二期“有井无梯”就交房,本身就是违规交付。这是当年验收环节就已存在、由监管部门遗留至今的历史问题。如今山东尧王置业与电梯安装单位的经济纠纷,更不能成为电梯停运的合法理由。应先保障民生使用,债务纠纷可另行诉讼解决。
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如今以“合同纠纷”为由撇清责任,本质上是用后期商业矛盾掩盖前期监管失察;用“事后协调”回避“源头失守”。电梯验收、交付监管本就是住建部门的法定职责。当年把关不严,让不具备交付条件的房子流入市场,埋下隐患;如今问题爆发,又以“经济纠纷”为由置身事外。业主花全款买房,却要为监管疏漏与企业失信买单,这显然不公平。
山东尧王置业与电梯公司的欠款纠纷,应通过协商、诉讼等途径解决,绝不能把债务成本转嫁给无辜业主,更不能成为监管部门推卸责任的“挡箭牌”。住建部门的职责,不只是“督促装完”,更要“确保用好”;不只是“走完验收程序”,更要“守住交付底线”。前期失了责,后期更要担起责;历史留下的欠账,必须由责任方主动补上。
截至发稿,青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将核实当年交付与验收情况,并继续跟进协调。《民生无小事》希望当地部门正视问题根源,不推诿、不回避、不甩锅,以切实行动督促企业履约、保障业主通行权,给居民一个明确、可落地的解决方案。民生无小事,电梯大问题。监管不能“缺位”更不能“退位”,历史问题更不能历史式遗忘。《民生无小事》节目将在后续直播中持续跟进问题的核实与解决进展。
寻求帮助、提供线索,可拨打24小时新闻热线0531-85852566,或私信节目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民生无小事fm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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