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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地图|导航|乘车路线|律师会见

罗山县看守所地址:罗山县环城西路与龙山大道交叉口沿环城西路向西南700米转向北500米。

▼导航:罗山县曹堰村卫生室

▼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罗山县汽车站乘坐K1路公交车到三分厂站下车,向东步行600米转向北5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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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罗山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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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滥用职权罪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关于罪与非罪的界限。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是滥用职权罪的结果要件,也是区分滥用职权罪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行为人虽有滥用职权行为,但实际上没有造成这一危害结果,或者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的损失尚未达到"重大"程度的,均不构成犯罪。

《办理渎职刑事案件解释(一)》第1条第1款规定了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若干情形:(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该解释第8条还界定了"经济损失"的含义:"本解释规定的'经济损失',是指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为挽回渎职犯罪所造成损失而支付的各种支开、费用等。立案后至提起公诉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应一并计入渎职犯罪造成的经济损失。债务人经法定程序被宣告破产,债务人潜逃、去向不明,或者因行为人的责任超过诉讼时效等,致使债权已经无法实现的,无法实现的债权部分应当认定为渎职犯罪的经济损失。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友自行挽回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或者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挽回的经济损失,或者因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扣减,但可以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实践中把握滥用职权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时,上述情形应当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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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滥用职权罪与特殊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

《刑法》第397条第1款和第2款均有"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的表述,这表明该条是对滥用职权犯罪的一般规定,属普通法。《刑法》分则另外还有滥用职权型犯罪的特别规定,属特别法,如第403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10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第427条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和第443条虐待部属罪等。罗山县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滥用职权罪与这些特别的滥用职权犯罪之间存在着法条竞合关系。在实践中,应当根据《办理渎职刑事案件解释(一)》第2条的规定,区别情况适用法律:

一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滥用职权行为,触犯《刑法》分则第九章第398条至第419条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

二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因不具备徇私舞弊等情形不符合《刑法》分则第九章第398条至第419条的规定,但依法构成《刑法》第397条规定的犯罪的,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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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滥用职权罪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界限。

1999年12月25日《刑法修正案》第2条将《刑法》第168条修改为两个罪名,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区别主要在于主体不同;前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后者则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4.关于共犯的处理。

根据《办理渎职刑事案件解释(一)》第4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共谋实施的其他犯罪共犯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他人共谋,既利用其职务行为帮助他人实施其他犯罪,又以非职务行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该其他犯罪行为,同时构成渎职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共犯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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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

根据《办理渎职刑事案件解释(一)》第6条的规定,以危害结果为条件的渎职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有数个危害结果的,从最后一个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罗山县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罗山县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罗山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