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4月8日,针对会员条款限制消费者权利等问题,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对洲际酒店集团国内运营方——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进行联合约谈,并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格式条款涉嫌违法违规 限制消费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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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指出:
上述规定排除了我国法律管辖,中国消费者在主张权利时,将面临争议解决在时间、经济、地域障碍等方面带来的较高成本与不确定性,不合理地增加了中国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限制了消费者便利、高效寻求法律救济的渠道,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关于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相关条款依法应属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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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变更+默示同意”的模式,以及过于宽泛的免责声明,在权利义务的设定上显失公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五百四十三条相关规定,单方面加重了消费者责任、不恰当地免除了经营者自身应承担的法定责任,相关条款同样应认定为无效。此外,会员条款中“对本计划条款与附则的解释权归洲际酒店集团所有”的规定,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明确整改要求 发出规范经营劝谕
据了解,洲际酒店集团在中国市场拥有大量用户,其格式条款的公平性与合法性受到广泛关注。针对上述问题,京津冀三地消协组织现场向六洲酒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提出明确整改要求,限期对会员条款进行全面审查与修订,修改其中排除消费者诉讼权利、强制境外仲裁、适用境外法律、单方过度免责等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确保合同条款遵循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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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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